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香港居民身份证的区别(避坑!你拿香港永居后,5种情况下会失去永居身份!(建议收藏))

如果你是非中国籍的香港特区永久性居民,你会在下列情况下丧失永久性居民身份。


情况一

若你是在香港特区成立以前或以后持有效旅行证件进入香港、通常居于香港连续7年或以上,并以香港为永久居住地的非中国籍人士。

以下情况下你会丧失永久性居民身份:

如果你在不再通常居于香港后,有连续3-6个月或以上不在香港,这种情况下你会丧失永久性居民身份。


情况二

在香港特区成立以前或以后上述第(1 )项的香港特区永久性居民在香港所生的未满2 1岁的子女,而在该子女出生时或年满2 1岁前任何时间,他/她的父亲或母亲已享有香港居留权

以下任意情况下你会丧失永久性居民身份:

  • 如果你在不再通常居于香港后,有连续3-6个月或以上不在香港;
  • 你在年满2 1岁时,即不再是香港特区永久性居民。你必须以个人的实况符合上述(情况一 )项指定的条件,才可成为香港特区永久性居民。假如你能符合所有条件,可向入境事务处处长申请核实香港特区永久性居民身份。


情况三

《入境条例》附表1第2(a )至2(e )项的居民以外在香港特区成立以前只在香港有居留权的人。

以下情况下你会丧失永久性居民身份:

如果你在取得香港以外任何地方的居留权以及不再通常居住于香港后,有连续3-6个月或以上不在香港。

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情况四

199 7年7月1日或该日以后上述第(3 )项的香港特区永久性居民在香港所生的未满2 1岁子女,但该子女出生时必须在任何地方(包括香港)均无居留权(根据本条规定取得的居留权除外)。

以下任意情况下你会丧失永久性居民身份:

  • 如果你在取得香港以外任何地方的居留权以及不再通常居住于香港后,有连续3-6个月或以上不在香港;
  • 你在年满2 1岁时,即不再是香港特区永久性居民。你必须以个人的实况符合上述(情况一 )项指定的条件,才可成为香港特区永久性居民。假如你能符合所有条件,可向入境事务处处长申请核实香港特区永久性居民身份。


情况五

1997年7月1日以前已是香港永久性居民的非中国籍人士。

以下情况下你会丧失永久性居民身份:

  • 如果你在不再通常居于香港后,有连续3-6个月或以上不在香港。


如果你丧失香港特区居留权,你仍可按照法例自动具有香港特区的入境权,你可随时自由进出香港特区不受任何限制在香港居住、读书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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