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贷款条件,不是广西招生院录取可以吗(港南区2021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指南)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工作的通知》桂教资助〔2021〕17号文件精神,为确保今年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工作平稳有序,进一步方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家长高效办理贷款,同时做好疫情的防控工作,港南区2021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全面实施续贷申请“线上办理”和首次贷款申请“预约办理”的方式。

一、助学贷款办理时间和办理部门

申请受理开始日期:2021年8月2日

申请受理结束日期:2021年9月30日

回执录入截止日期:2021年10月10日

现场办理上班时间8:00-12:00、15:00-18:00(周末、节假日不上班。)

办理部门:港南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地址:贵港市中山南路66号(农业银行港南支行大院内)

咨询热线:0775 - 5903126、5906633、5903178

二、贷款基本政策

(一)贷款对象: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预科生、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和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二)贷款额度:全日制预科生、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8000元,最低不少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2000元,最低不少于1000元。

(三)贷款期限:从签订合同当年开始计算,按在校学制加15年确定,贷款期最短不低于6年(含6年),最长不超过22年。

(四)贷款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公布,2021年的年利率为4.35%;在校期间由国家贴息,从毕业当年的9月1日开始,学生要自付利息(毕业当年8月15日之前申请提前还款,8月20日之前还清,不用自付利息)。

(五)贷款用途:用于缴纳学费和住宿费,剩余部分可用于生活费。

(六)共同借款人:原则上是借款学生的父母之一,也可以是其他法定监护人或近亲属,户籍均需在港南区。首次申请贷款需与借款学生同时到场,并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如共同借款人为非父母时,年龄要在25-60岁之间。未结清生源地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三、贷款所需材料

(一)首次申请贷款(首贷):

借款学生首次申请贷款时,应与共同借款人一同前往港南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并同时携带如下材料:

首贷申请材料

出示材料

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原件及户口本原件、录取通知书原件(大一新生)或学生证原件(在校大学生,如丢失可使用高校证明、学信网信息代替)。

提交材料

借款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未做预申请学生需提供《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表》原件。

(二)再次申请贷款(续贷):本年度续贷采取“线上办理模式”,无需前往资助中心现场办理,只需按照学生在线系统网上签订流程操作,通过身份认证,等待资助中心审核受理后,学生即可收到国家开发银行下发的回执码短信,也可在学生在线系统查看、下载电子合同和受理证明。

温馨提示:就读期间,如有休学、入伍、升学(专升本、读研等)等情况,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到港南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信息变更。

四、首贷办理流程

(一)预申请

首贷学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首先要在原就读高中或中职学校做“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被认定为困难学生才具备贷款资格并由学生资助中心录入预申请系统(这一步骤称为“预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主要以脱贫家庭子女身份、曾获普通高中、中职国家助学金等为参考依据,符合条件的困难学生已经由各高中、中职学校将名单提交至港南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录入预申请系统。未录入预申请的学生则须如实填写一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并做出承诺,资助中心工作人员根据学生填写的内容进行认定,并将认定申请表扫描至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管理系统。

(二)首贷办理流程

1. 进入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注册用户。

2.注册成功后,登录学生在线系统,在“贷款申请”中点击“新增”,填写申请信息(只填写带红色星号的,其他不用填,也不用上传任何证件)。

3.提交申请信息后,导出《贷款申请表》(如未预申请,则会同时导出《认定申请表》,需如实填写),签字确认。

4.携带申请材料,与共同借款人同时到港南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贷款申请并签订合同,领取贷款合同和受理证明。

5.高校(大学)报到后,将贷款受理证明上交学校资助管理中心(或相关部门),提请学校相关负责人员将回执信息录入生源地助学贷款管理系统。

6.签订合同一周后,登录合同上的支付宝账户(初始登录密码附在受理证明虚线下方,密码不建议修改),实名认证。

7.助学贷款预计发放时间为11月中旬,请大家耐心等待。在此之前,学生在线系统的合同状态会一直是“审批中”,大家不用担心。贷款发放到指定的支付宝后,学校会立即扣走学费和住宿费,如有剩余,会留在支付宝的余额,如被学校全部扣走了,请自行联系学校财务退回。

五、续贷办理流程

续贷通过线上申请,无须到现场办理。具体流程如下:

大学生贷款条件

1.登录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点击“申请贷款”,如果出现短信验证界面,本人验证通过后会进入续贷申请界面。

2.填写贷款基本信息,提交贷款申请。

3.选择“网上签订合同”,同意远程受理协议。

4.预览合同无误后,点击确定,进入身份认证授权界面。

5.用自己实名认证的支付宝扫描生成的二维码,完成身份认证(如认证失败,则需按上面的步骤重新操作),最后点击“我已完成身份证认证,点击查询”,合同显示“远程贷款申请已提交”。如认证失败,原因可能是:①学生没按照提示步骤进行,光线不足等。② 学生之前在支付宝实名认证时上传的身份证图片过于模糊,与目前相差较大,需更新支付宝的身份证图片,等支付宝审核通过后再重新认证。③如果学生手机root过,存在风险也有可能认证不了。这种情况可以尝试更换手机认证。如实在无法认证,则选择“现场办理”,再由学生或共同借款人持身份证到学生资助中心办理。

6. 等待资助中心受理,受理成功后,学生手机会收到系统通过短信下发的回执校验码,也可以在学生在线系统查看、下载电子合同和受理证明。学生回校后要尽快把回执校验码交给学校相关部门。

7. 本年度续贷款申请在系统正式开放之前(7月26日)已在提交了续贷申请(合同状态为“待现场受理”),则需登录系统,点“我的贷款”,选择今年的合同,点击“修改”,按照上述流程操作一遍即可。

六、还款指南

(一)还款类型:

1.年度还款(不需要申请)。毕业当年开始,每年11月1日-12月20日,登录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查询应还金额。在未还清本金之前,每年均需还款。年度还款须按时、足额,否则会造成逾期,影响个人征信。

2.到期还款(不需要申请)。每个合同年限的最后一年(如合同年限为6年,则为签订合同当年起,第6年到期),还款时间为9月1日-9月20日。若当年到期的合同已还清,还有其他合同未结清,仍需进行年度还款。到期还款也须按时、足额,否则同样会造成逾期,影响个人征信。

3.提前还款(需要申请)。随时可以登录系统申请,或者联系资助中心申请。最低申请提前偿还本金500元,系统会自动计算出同时应还的利息。当月15日(含)之前申请的提前还款,算到当月20日的利息,并于当月20日之前还款;当月16日(含)之后申请的提前还款,算到次月20日的利息,并于次月20日之前还款(因年度结算,10月16日(含)之后申请的提前还款,算到12月20号的利息,并于12月20日之前还款)。申请提前还款后,如未按时足额还款,不会构成逾期,次月想再次还款,需重新申请。

4.逾期还款(不需要申请)。如果年度还款和到期还款没有按时、足额还款,这时就构成逾期违约了,会影响个人征信,然后罚息(年利率的1.3倍),严重的会在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公布违约信息等。每个月20日之前都可以进行逾期还款。

(二)还款方式:

以下方式任选一种(建议使用第3种):

1.可以到就近的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刷银行储蓄卡、微信扫码、支付宝扫码、云闪付还款。

2.用另一个支付宝转账到你的指定的支付宝还款账号(前提是已实名认证),等系统自动扣款(除了11月,每个月21日系统自动扣款),不能通过银行卡充值。

3.打开平时使用的支付宝,搜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进入生活号或者小程序,点击在线还款,输入你的指定的支付宝还款账号和身份证号,确认信息,可以还款。

温馨提示:

▲生源地助学贷款不是无偿的,不属于捐赠式的无偿资助。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必须按照《借款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

▲诚信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是做人的基本准则,对于推动社会主义的全面发展,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具有重大意义。高校毕业后,贷款学生、共同借款人应按借款合同履行还款责任,按时、足额偿还助学贷款本息。

▲开学前后往往是电信诈骗高发期,一些诈骗分子会冒充大学老师、资助机构工作人员等,给新生发短信、打电话、加微信或QQ好友,用各种手段骗取钱财。对来历不明的含网址链接的短信、彩信、邮件等,不要轻易点击下载,保管好个人身份、银行账户信息,切勿将密码及验证码告诉他人。助学贷款的办理全部免费,也没有其他套路,请你一定要擦亮眼睛,提高警惕,抵住诱惑,避免上当!


港南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1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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