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在厦门要如何给电动车上牌吗?
我来告诉你!
厦门电动车上牌条件
电动车符合国标且获得3C认证证书
1、最高时速不得超过25千米
2、整车质量(含电池)不得超过55千克
3、须有脚踏骑行能力
4、电机功率不超过400瓦
5、蓄电池标称电压不超过48伏
厦门电动车上牌材料
1、电动自行车所有人的身份证原件(单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非本地居民须同时提供身份证和本地居住证原件);
2、电动自行车销售发票等来历证明(购车正式增值税发票);
3、电动自行车产品合格证;
4、电动自行车3C认证证书;
5、属于委托代理人(或本单位工作人员)代理的,车主应填写《非机动车业务委托书》,代理人(或被委托人)还应提交身份证明原件。
厦门电动车上牌地点
海沧交警大队(海沧区兴港路1899号)
集美交警大队(集美区杏林湾路1699号)
同安交警大队(同安区城东工业开发区洪塘路106号)
翔安交警大队(翔安区新店镇新莲路269号)
办理费用:13元
办理:即来即办
特别提醒
1、根据《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我市对电动自行车采取登记上牌、限量控制、限制通行、违法重罚的做法。
2、根据《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和市政府有关规定,思明区、湖里区对电动自行车登记实行限量控制制度,对邮政、快递、报刊投递、送餐、送气等特殊行业使用的电动自行车,按规定限量办理注册登记,不受理个人和其他单位的登记申请。
3、2012年,我市在岛内对当时在用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并划定了禁止电动自行车通行的区域、路段,此后不再受理电动自行车登记;除在思明区、湖里区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以外,其他电动自行车不得在思明区、湖里区上道路行驶。
4、集美、海沧、同安、翔安四区依法受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申请。
也就是说岛内电动车除了特种行业和12年已经上牌的能在非限定区域行驶,其他电动车一律不能上牌、上路;岛外电动车要上牌才能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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