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伤肇事逃逸处罚(实习期肇事逃逸 新手司机面临“回炉”)

发生交通事故后,司机第一时间该做的是报警、抢救伤员。如果因为害怕承担责任,选择肇事逃逸,将受到更为严重的处罚。9月8日,富源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就处理了一起肇事逃逸的交通事故,而驾驶员的驾驶证还在实习期。

事故案例

肇事逃逸处罚

2021年9月8日8时47分,张某(男,26岁)驾驶小型汽车在曲靖市富源县胜境大道胜境印象门前路段行驶时,与牛某(男,27岁)停放在路边的小型汽车相撞,造成两车受损、无人受伤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张某驾车逃逸。



在此事故中,当事人张某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时,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认定当事人张某负全部责任。


驾驶员张某因肇事逃逸,等待他的将是驾驶证一次记12分的处罚,且其驾驶证还在实习期,张某还将面临驾驶证被注销以及缴纳罚金的加重处罚,并承担被撞车辆的修理费用。

来源:富源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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