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离婚,财产怎么分配好?
原告:何女士,女,汉族
委托代理人:杨律师,浙江律所
被告:温先生,男,汉族
委托代理人:薛律师,杭州律所
原告何女士与被告温先生财产分割纠纷一案中,本院已在2018年5月12日立案受理。本院审查后认为,原告何女士的的居住地是拱墅区,实际被告温先生是在西湖区,一方起诉财产分割纠纷案件,由被告温先生的西湖区人民法院管辖,故本院对本案并无管辖权,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对本案具有管辖权。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条第一款、第三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移送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