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销社监事会职责(准确把握职权范围 精准做好监督工作——市供销合作总社监事会召开2022年度直属企业监事工作会议)


2月18日,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天津市供销合作总社(以下简称市社)监事会组织召开2022年度直属企业监事工作会议,市社党委常委、监事会主任刘立森出席会议并讲话。监事会办公室全体人员、各直属企业监事共16人参加会议。会议宣布了相关直属企业调整监事人选提名,组织学习了《天津市供销合作总社监事会工作规则》和《天津市供销合作总社监事履职行为规范》等文件,与新任职监事开展了廉洁谈话。刘立森在讲话中对新任职监事提出三点工作要求。

一是要明确职权,规范行为。要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市社相关规定,认真落实从严治社工作要求,准确把握监督工作职权范围,结合实际研究确定履职方式,认真履行监事职责,做到不缺位、不越位、不滥位。

二是要摸清底数,突出重点。要全面摸清企业的历史沿革、性质特点、发展现状等内容,分析企业在发展战略、治理结构、经营机制和队伍建设等方面的特点和不足。重点对社有资产保值增值、财政资金使用和企业重大投资、并购重组、资产运营等情况进行监督,防止社有资产流失。


三是要强能敬业,清正廉洁。要始终保持政治上的坚定和思想上的清醒,努力做到“勤修身、严立戒、常知足、慎用权”。要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纪律规定,树立“勤学好思,廉洁守纪、谨言慎行、务实高效”的良好形象,切实做好监事工作。

监事会职责



监事办 陈晓飞

您可以还会对下面的文章感兴趣:

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后

点击右上角发送给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