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嘉兴日报-嘉兴在线
近日,浙江省民政厅公布了全省集中补领(补办)婚姻登记证(结婚证或离婚证)试点市和县(市、区)名单,确立了2个市和23个县(市、区)为试点地区,秀洲区名列其中。
即日起,秀洲区婚姻登记服务中心开展集中补领(补办)婚姻登记证工作,并将在2022年6月底前完成。在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前提下,做到能补尽补。
办理对象:
1. 县级以上民政部门集中办理婚姻登记以前(秀洲区的具体日期是2004年5月8日前),原先在浙江省内乡镇(街道)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的当事人,未到省内民政部门补领过婚姻登记证的;
2.自1950年4月30日第一部《婚姻法》颁布实施后,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且符合条件的;
3.原在浙江省内办理婚姻登记的当事人,婚姻登记证遗失、损毁或者原婚姻登记证有瑕疵的;
4.使用军人证件办理婚姻登记的人员,且原登记机关在浙江省内,或者现在一方户籍地(部队驻地)在浙江省内的。
所需材料:
1.补领结婚证:双方的户口簿原件、身份证原件、原结婚证原件或档案(需当事人亲自到场办理)
2.补领离婚证:本人户口簿原件、身份证原件、原离婚证原件或档案(需当事人亲自到场办理)
3.补办结婚证:双方的户口簿原件(如不在一本户口本上,还需村(社区)出具事实夫妻关系证明)、身份证原件(需当事人亲自到场办理)
办理地址:
秀洲区婚姻登记服务中心(成秀路328号,秀洲区政务服务中心南4楼)
咨询电话:0573-82717127拨0、0573-83851860
区婚姻登记服务中心负责人表示,作为法定证件,合法有效的婚姻登记证被广泛应用于各种民事活动和经济活动,与个人家庭生活息息相关,如不动产登记、户口迁移、车辆过户、生育登记、房屋拆迁补偿、有关政府补贴、补助金领取、公积金提取贷款、财产继承、银行贷款、购房、个人出国(境)、子女入托入学、工作调动等。
在全面推进数字化改革的背景下,通过相关部门网络信息共享生成婚姻登记电子证照,在当事人办理相关政务服务事项时,可以不用提交纸质证件。“秀洲区2004年5月8日前在乡镇(街道)办理婚姻登记手续的当事人,他们的婚姻登记证不能生成电子证照,日常办事还需要随身携带纸质证件。因此我们建议他们也能够补领,今后办事更加方便。”该负责人说。
了解是否需要补领(补办)有一个小窍门:
当事人可以在“浙里办”APP关联“我的证照”—“婚姻登记证”,查询本人在浙江省内民政部门办理的最近一条婚姻登记记录信息(不含法院离婚信息)。如果无法关联,就说明可能需要补领(补办)婚姻登记证。
(图片来自读嘉资料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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