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除员工通知书(重庆一女子拒绝下班后应酬被辞退,公司:岗位就应该做这些事)

近日,重庆市民刘女士的一场“离职风波”在网络上引起关注。原来,刘女士下班后因为拒绝公司的应酬,被公司辞退。公司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在那个岗位,就应该做这些事情。

对此,有律师认为,下班时间、工作场所之外的应酬不属于工作职责范围。不管刘女士是否愿意在相关手续上签字,公司都应该足额支付相应的工资和报酬。


据媒体报道,今年2月,刘女士收到了一家公司的录用通知书,成为公司的一名行政专员,主要工作是处理公司的一些日常的行政事务,其中包括日常的接待工作。在2月28日下午,公司负责人要求刘女士下班后去宴请客户,但被她拒绝。刘女士认为,自己的工作职业并不包括下班后还要宴请接待客户。


但随后,公司以拒绝不服从工作安排为由,宣布予以辞退,还更换了公司大门密码,让她无法正常上班。对此,公司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在公司宴请时做好接待工作,是行政岗位的职责。依据公司的理解,在试用期的员工,这样的做法不符合他们的录用条件。


在公司提供的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审批表中,写了刘女士不符合录用调节,但刘女士对此表示不认可。此外,刘女士提出了额外的赔偿要求,但被公司方面拒绝。刘女士表示,她打算走劳动仲裁

看到刘女士的遭遇,一些网友表示,不合理的加班应该拒绝:“下班后还要保持上班的状态,又没有额外的工资,日子还过不过了。”此外,也有一些网友表示,下班后的应酬确实是挺普遍的,但在录用前,用人单位应该提前告知工作的内容。


开除员工


对此,有律师认为,下班时间、工作场所之外的应酬不属于工作职责范围。不管刘女士是否愿意在相关手续上签字,公司都应该足额支付相应的工资和报酬。

潇湘晨报记者 郑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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