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效力如何判断(一份“好”的合同有哪些特征?)

合同是民商事主体进行民商事活动中经常使用的规避法律风险以及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一种法律文书。一份好的合同可以有效促进民事活动效率,即使出现纠纷双方也可按合同解决,方便快捷争议小。因此在律师眼中的“好”合同应当具备哪些特征,下面本人简单给大家介绍一下。

合同的效力


1、一份“好”合同的主体必须明确,即无论是自然人还是法人,合同中必须要提前明确,尽量不要用所谓的昵称、艺名、简写之类的称谓。同时,订立合同的双方应当是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的。

2、双方权利义务关系要明确。简单说,双方为了履行合同都需要去做什么。比如借款合同起码要有借多少钱,谁是借款方,谁是出借方,有没有利息,什么时间还款等。既然是要为了减少争议,就不要用一些模凌两可的用语,如果双方对签订合同的用途和双方之间即将确立的法律关系都不明确,这份合同不如不签。


3、用词用语准确好理解。合同毕竟是要给人看的,不仅仅是合同双方看明白,出现争议后还要让律师看明白,打官司也要让法院、仲裁院看明白。毕竟律师也好、法官也好,作为法律工作者对于法律可能很了解,但是对于各行业的一些专业术语或者行业术语,没法做到很清晰地认知,那么这样势必会跟他们的判断带来影响。因此,订立合同所用词汇应精准明确,减少缩写或者外文表达,即使是必须用到的专业名词也建议通过解释性语言予以备注或者描述,通过附件附图的方式也可以。

3、违约条款要明确。合同履行时,一旦一方出现违约,势必会引起纠纷。此时如果一份合同中只是笼统地说了一句“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解决不了任何问题,订立这样条款的人要不就是故意规避自己的风险,要不就是对法律一无所知。“好”的合同中会对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进行详细约定,比如哪种情况属于违约以及需要哪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如何计算、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解除权如何行使等等。

4、争议解决条款是否完备、有效。争议出现以后,如果可以自行和解固然更好,但是双方争执不下,为了尽快解决争议,需要第三方进行从中裁决。普通的民商事合同既可以约定仲裁条款,也可以约定法院管辖,但不可同时约定,否则该条款无效。约定的管辖必须明确,即某某仲裁院或者某某法院。特别是仲裁条款,约定的仲裁院名称必须明确且真实存在,否则也将视为无效。


个人认为,一份“合同”应当具备以上特征但不限于上述特征。每个合同的订立都有其特殊性,更需要订立合同的双方反复斟酌对条款进行增、减、删、修等等工作,并尽量能够让律师或者专业的法务参与其中进行审核修订。同时,这篇介绍并不涉及合同效力等问题,仅是从合同形式上给大家简单介绍。希望上面的内容对于大家有帮助,感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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