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房租赁合同电子版(「精选答疑」仓库出租与仓储的纳税策划)

文|金穗源商学院 刘玉章

:2018年8月,我公司(一般纳税人)的库房准备出租,每年租金(含税)550万元,房产税12%,需要缴纳房产税60万元。库房原价1600万元,已经计提折旧400万元。怎样操作可以降低房产税?

:《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出租的,以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税率为12%。

如果你公司以年租金(含税) 550万元的价格出租库房,不含税租金500万元,应纳房产税= 500x12%=60万元。

比较一下租赁与仓储:

租赁,是指在约定的期间内,出租人将场地、房屋、物品、设备或设施等转让他人使用以获取租金的一种业务。库房出租是让渡库房的使用权获取租金,库房由他人使用。

仓储,是指在约定时间内,房产所有人利用仓库、货场或其他场所代客户储放、保管货物并收取仓储费的业务。仓库、货场由产权所有人使用,属于自用房产,由产权所有人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房产税,税率为1.2%。应纳房产税计算如下:

房产税=1 600x ( 1-30%)x1.2%= 13.44 (万元)

如果你公司在签订合同时把库房租赁合同变成仓储合同,可以降低房产税,节省税款=60- 13.44= 46.56 (万元)。

下期我们学习“估价入账的房产,如何缴纳房产税”,您也可以思考一下,下期再见!更多专业财税知识,也可以关注<金穗源商学院>公众号学习!

库房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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