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订劳动合同诉讼时效规定(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两倍工资时效怎么算?)



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合同

是否需要加倍支付工资?

解答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支付时间从什么时候开始算起?

最长支付多久?

用人单位应当在什么时候与劳动者签订合同?

一起来看看合同签订的一些小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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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起算时间?支付时限?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二倍工资的时间最长为11个月。

企业应该什么时候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应签订多少份劳动合同?

应当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且必须为在职职工参保。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文本至少要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注:如用人单位故意拖延时间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进行投诉。

劳动合同没有交给劳动者,会影响合同效力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盖章即生效。”因此,就算用人单位没有将一份合同给劳动者,只要用人单位能提供双方签字的合同文本,那合同就是有效合同,至于合同里面条款符不符合法律法规就要视具体的合同内容而定了。

劳动合同是否需要到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备案?如何认定劳动合同无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废止或宣布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第三批)的通知》(粤人社规〔2014〕4号),劳动合同鉴证已经取消。原劳动部《劳动合同鉴证实施办法》已于2007年11月9日废止。《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合同鉴证工作的通知》(粤劳社[2008]32号)于2014年11月已废止。因此劳动合同鉴定的业务也取消了


  • 只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法院有权认定劳动合同无效,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可向此两个部门申请认定。

合同必备条款是什么?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诉讼时效规定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10.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佛山发布编辑部

来源:佛山12345

责编:邵毅东

校对:梅玉珊

监制:刘燕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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