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城乡居民:
为积极应对新冠疫情造成的影响,落实好购房优惠政策,支持我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特发此通知。
一、购买商品房契税补贴。凡2021年10月1日— 10月31日在我县购买取得预售许可的新建商品房(仅含住宅,不包含车位、别墅、叠排、车库、杂物间、二手房)的实行契税额度50%的标准给予货币补贴。
二、购买商铺补贴。凡2021年10月1日— 10月31日在我县购买取得预售许可的新建商业门面(不含二手商业门面)实行契税额度100%的标准给予货币补贴。
三、具体购房补贴方式、时限及相关申请资料以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补贴方案细则为准。
安乡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安乡县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安乡县税务局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