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电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近日印发通知,明确从2021年1月1日起,为2020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20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4.5%。
据人社部养老司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次调整继续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其中,定额调整体现社会公平,同一地区各类退休人员调整标准基本一致;挂钩调整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使在职时多缴费、长缴费的人员多得养老金;适当倾斜体现重点关怀,主要是对高龄退休人员和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等群体予以照顾。
养老金上涨何时兑现?
在具体时间表方面,通知明确,各地区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于2021年4月30日前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备案。要严格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备案同意的实施方案执行,把各项调整政策落实到位。
由于此次养老金调整是从2021年1月1日开始,所以各地在兑现养老金上涨的时候,也会补发从1月1日起上涨的养老金。 (据中新网)
来源: 厦门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