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做一个继承权公证,一般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继承权公证,一般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携带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以及护照等身份证明材料;携带所继承财产的所有权权属证明材料,比如房产证,机动车登记证书,银行卡等等,尽量携带原件;公安或者医院开具的被继承人死亡证明;提供户口簿,公证机关可能需要核实被继承人的户口是否被注销;继承人的身份关系证明,由继承人户籍所在地派出在审核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以及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后开具的继承人的身份关系证明;有遗嘱的,带好遗嘱;如果继承人中有放弃继承的,应当到公证处作出放弃继承的声明;若继承人不便前往的,委托其他继承人办理的,应当提交经过公证的委托书。
第一次去公证处时,一般无需全部继承人全部到场,因为势必存在资料缺少的情况,可以待全部材料带齐后,所有继承人再一同前往公证处进行继承权公证手续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