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厂藏尸案(新疆“厕所沉尸案”改判无罪:狱友供述警方曾安排自己殴打李建功,12年后伤痕仍清晰可见)

记者/韩谦

编辑/宋建华


▷12月3日,无罪释放后李建功(左)和律师走出法庭

12月3日11时,关押12年后,现年51岁的李建功再审被改判无罪,当庭获释。

家中20多位亲戚都前来旁听了庭审,李建功70多岁的父母均赶到现场。李建功妹妹李翠红告诉深一度记者,“老人家都哭了,高兴。”

根据再审判决书,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二师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农二师中院”)认定,本案的起因、犯罪动机、犯罪目的、犯罪现场、作案工具等关键证据均不在案,起诉书指控李建功犯故意杀人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11月24日,该案在农二师中院再审开庭。根据再审判决书,公诉机关的出庭公诉意见认为,此案认定李建功实施杀人的直接证据,只有其本人的有罪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相印证,且李建功对关键证据的供述前后矛盾。此外,公诉机关认为,公安机关在取得李建功供述的过程中不能排除违法取证的合理怀疑。

李建功的再审辩护律师王誓华向深一度记者介绍,法院当庭认定李建功全部19份有罪供述的询问笔录及女儿李娟的5份笔录为非法证据,并予以排除。另一位旁听庭审人员向记者证实了这一情况。

王誓华认为,“这些证据排除后,就没有一份证据指向李建功犯罪,剩下的证据和李建功均无关联。”

深一度记者获得的材料显示,3名曾与李建功同监舍狱友于2017年接受调查时均表示,自己曾在监狱内对李建功进行殴打,并表示当时有警察向自己承诺,一旦向李建功问出杀人动机、作案工具及作案地点,就能立功、减刑。


▷入狱前的李建功

被控因琐事杀害邻居老太

2007年12月3日上午,两名掏粪工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二师二十九团水泥厂东侧厕所内发现一具女尸。

经辨认,死者系75岁的水泥厂退休职工曹菊英。被发现时,死者口鼻被胶带封堵。尸检结果显示,头部有多处挫伤,法医鉴定为他杀。

6天后,居住在附近的二十九团银纺公司推纱工人李建功因故意杀人罪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23日被警方逮捕。

2008年4月,农二师中院开庭审理此案。同年7月9日,农二师中院一审判决认定,李建功故意杀人罪名成立,判处死缓。

据一审判决,认定李建功于2007年12月1日在自家羊圈喂羊时,与其邻居曹菊英因邻里关系发生争吵,争执中李建功用木棍击打曹头顶及后脑致其昏倒在地。后李建功害怕遭受曹儿子报复,遂起杀人之念,用手捂住曹口鼻使其昏迷,并将其移至稻草堆旁,后返回家中截下透明胶带粘贴在曹口鼻处,致其机械性死亡,并将尸体原地藏匿于稻草垛。当日天黑后,李建功将曹菊英尸体转移至离现场几十米外的二十九水泥厂厕所,抛入粪池粪便中。

2008年11月7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法院(以下简称“新疆高院”)复核裁定,维持一审判决。

服刑期间,李建功在狱内坚持申诉。其妹妹李翠红也为此四处奔忙,曾去乌鲁木齐、北京等地相关部门反映情况。在李翠红看来,哥哥不会干出杀人的事儿来。“我哥胆子特别小,连只鸡都不敢杀。他就是个老实人。平时除了上班,回家就种地、放羊,也从来没闲着过。他还不爱说话,说完‘嘿嘿嘿’笑一笑,就该干嘛干嘛去了。”

2016年7月28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检察院决定对李建功案立案审查,并于两年后向新疆高院提出检察建议。

2018年12月6日,新疆高院认定,原生效判决“证据不确实、不充分”,启动再审程序。7日后,新疆高院裁定将此案发回农二师中院重审。


▷当年作为抛尸地点的公共厕所(资料图片)

无作案工具、作案时间存疑

王誓华认为,根据卷宗材料,本案的作案工具,地点、时间均无法确定。

库尔勒垦区公安局刑警大队于2008年2月21日出具的一份《关于李建功杀人案作案工具的搜索、检查情况说明》中提到,“李建功先后数次交待将曹菊英钥匙、帽子等遗留物品和木棒、剪刀、胶带等作案工具埋藏在自家羊圈、狗窝等地……刑侦人员、技术人员重复进行了搜索和检查,均未发现曹菊英的遗留物品及作案工具。”

而在一审判决书中指出,“由于本案现已收集在案的证据足以证明案件事实,且形成的证据链一致证实被告人实施了故意杀人行为。因此尽管部分犯罪工具和物证未收集到案,亦足以认定被告人犯故意杀人罪。”

水泥厂现4具腐尸

在一份农二师公安局物证鉴定所于2007年12月6日出具的《法医学鉴定书》中得出结论,根据尸体征象和死者胃内容物的性状,曹菊英死亡时间考虑在尸检前48小时左右,死亡时间段考虑在2007年12月1日14时至16时。

2017年,北京京城明鉴法医学研究院对曹菊英的死亡时间进行论证。原最高人民检察院主任法医师庄洪胜等5位专家根据此前的法医鉴定书,从角膜混浊、尸斑、尸僵指标分析,认为曹菊英死亡时间可发生于尸检前24小时左右。

王誓华指出,若死者的死亡时间错误,此案证据链便无法成立。

此外,对于案发地点,在此前李建功的供述中曾多次出现变化。一审法院认定双方争吵的现场为李建功自家羊圈附近,而李建功的数次讯问笔录及庭审供述的“一次现场”中,出现了另外五种不同的说法。一审判决和二审裁定中皆认定藏尸地点为“稻草垛”,但李建功的供述中,对藏尸地点还出现另外两种说法:一是厕所东面的门口;二是女厕所东面的垃圾堆。

并且,根据卷宗材料,在李建功行凶的杀人、移尸稻草垛、抛尸厕所粪坑的三个现场,警方均未提取到可以证明杀人凶手是李建功的指纹、脚印、DNA等证据。

在李建功服刑1年多后,家属曾收到一封检举信。2009年,此人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7个月,2010年1月开始服刑。服刑期间,他多次向监区领导及民警检举,称李建功案另有真凶,自己则是看到真凶的目击者。

根据此人的检举信,其在2007年11月20日至28日间的一个晚上,到自家屋后中心路东侧的旱厕解手,路遇曹菊英,两人寒暄后曹老太回家。在他上厕所蹲了约一刻钟后,就听到外面有人喊“救命”。他提起裤子向外跑,跑到厕所外面时“救命”的喊叫声消失了。当他经过老妇家时,听到了屋内异响和开门声,看到一人从曹老太家中,并确认此人为一熟人。当晚零点30分左右,他看见这位熟人从曹老太家中走出,扛着曹老太向旱厕走去,没多久便听到了重物抛入粪池的声响。


▷时隔12年,李建功称曾在看守所内遭殴打的部位伤痕仍清晰可见

狱友称警方曾安排殴打李建功

王誓华向深一度记者介绍,法院当庭认定李建功全部19份有罪供述的询问笔录及女儿李娟的5份笔录为非法证据,并予以排除。另一位旁听庭审人员向记者证实了这一情况。

王誓华认为,“这些证据排除掉之后,就没有一份证据指向李建功犯罪,也没有任何证据指向李建功在现场,剩下的证据和李建功均无关联。”

深一度记者获得的材料显示,3名曾与李建功同监舍狱友于2017年接受调查时均表示,自己曾在看守所内对李建功进行殴打,并表示当时有警察向自己承诺,一旦向李建功问出杀人动机、作案工具及作案地点,就能立功、减刑。

根据调查笔录,狱友曹强表示,自己曾被时任刑警队大队长的赵江进行“安排”。“当时赵江把我提出去跟我说,他们要关个人进来的,是故意杀人的,叫李建功。当时李建功承认杀人,但找不到凶器,如果能问出凶器在哪,对我们减刑有帮助。“赵江还对曹强称,“我们公安机关白天审讯,晚上李建功回到监舍后就不要让其睡觉。”

对于具体如何实施对李建功的殴打,曹强描述,“当时在看守所里,我们把李建功反手吊在暖气上,对其进行殴打。他要喝水,我们不给。看他实在渴得不行了,我们才给他喝一点点,还放了很多盐。盐还是看守所民警给我们的。“

另一名狱友在接受调查时称,由于李建功不好好交待作案工具,“我们几个人都发火了,就一起拳打脚踢收拾李建功,我们一打李建功,他就用头撞墙,还喊叫‘救命’。”

此外,曹强还称,时为二十九团派出所警察的张金亭在民警提审完称李建功交待不对后,还对自己说过“要加大力度”。

一名李建功相邻监舍犯人曾在2009年2月25日写下证明,称自己于2007年12月至2008年9月在农二师看守所内关押期间,“经常听到一号监室李建功被人殴打和逼供的声音,甚至深更半夜还能听到被殴打和惨叫。有时听到李建功喊报告‘打死人了’,可值班管教从来没有过来制止。”

时隔12年,王誓华指出,李建功身上的伤痕仍清晰可见,“他左大腿外侧15处伤疤,右大腿外侧10处伤疤,头顶有一大块伤疤没头发,后枕部有一处五厘米多的‘V’字形疤痕,两个后脚跟都有一大块伤疤,右手无名指第二关节活动受限,右眼看东西仍模模糊糊。”

再审开庭时,王誓华向法庭建议,由法院发出司法建议,追究7名与李建功案相关公职人员的司法责任。


▷李建功(前左三)获释后和家人、亲友合影,站在他右侧的是年迈的父母

对话李建功:一定要追责逼供人

上午11时,被改判无罪当庭释放的李建功,与律师一起走出法庭。见到赶来旁听的父母和20多名亲友,大家又哭又笑。期间,李建功接受了深一度记者的采访。

深一度:今天宣判无罪,心情怎么样?

李建功:高兴得很,高兴得很。

深一度:昨天晚上睡得着吗?

李建功:一夜没睡觉。十多年没出去了,激动地睡不着。

深一度:之前是否有过刑讯逼供?

李建功:我就是逼供出来的。当时他们把我捆在地下室的水管子上打。

深一度:当时打的伤痕还在吗?

李建功:头发里的、腿上和手上的伤都在,右眼看东西还是迷迷糊糊的,还流眼泪,看不清楚。当时用高粱扫把的毛须子往我眼睛上戳。

深一度:服刑时你一直在申诉?

李建功:一直在申诉,我妹妹一直在帮我在外面申诉。

深一度:你觉得对这个案子对您的生活影响大吗?

李建功:肯定大啊,要是当时没出这事儿,日子肯定过得好得很。现在啥也没有了,房也没了,家也没了。

深一度:对接下来的生活有什么打算吗?

李建功:先跟我爹妈一起过,只能先这样了。

深一度:有没有计划过找份工作?

李建功:现在干不了啊。现在身上都是伤,腿疼,手也骨折了,眼睛也看不清楚,先在家休息一段时间。

深一度:接下来是否考虑申请国家赔偿?

李建功:准备申请了。当时刑讯逼供的那些人,一定要追究他们的责任。

本文由树木计划作者【北青深一度】创作,在独家首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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