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结婚时,如果房产证上加上你的名字,那么就说明这套房子是两个人共有的。但是很多人不知道,如果房产证上写明单独所有之后,那么房子还是两个人共有的吗?很多人都不理解这点,因为写了单独所有的话,按字面上意思理解,不应该是唯一个人所有的吗?但是在实际的离婚案件中,好像不是这样的。小编咨询了律师之后,得到一个结论。
根据新的婚姻法所说,房产证上的名字,要看是婚前购买还是婚后购买的,也要看房子出资人是谁。如果是一方在婚前购买的,当时写了一个人的名字,那么婚后另外一个人没有权力去分。但若是在婚前买了之后,再加上另一方的名字,那么就是双方共同拥有。如果是婚后购买的房产,但是双方并没有对此房产做任何的协议。即使是写了单独所有,还是属于双方共有。那么有些人会说我只是参与了婚后共同还贷,但是房贷的首付,并不是由我来支付的,那么房产证上我是否还有权利要求划分房子?如果真到了离婚的地步,那么首先,法院会先把付了房贷的部分扣除,剩余的部分再按照两人在婚后为房贷首付的贷款比例,以及增值部分,来判断该给予对方多少。
所以即使房产证上写了单独所有,但是法院还是会看这套房产是不是落在你们两个人的名字下。如果没有特别的协议,那么就应该按平分来。如果到离婚的时候,双方协议没有成功,需要另一方拿出自己出资过的证明,否则房产只会归房屋登记人所有。现在科技比较发达,几乎所有的房产还贷都是会有银行流水证明。所以能够查出两个人是谁出的资,所以一定要保留自己的出资证明。不然房屋写单独所有也没有意义。关注我,持续分享房产小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