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记者从赣州供电公司获悉,从20日起,我市开始执行工商用电同价。非居民照明及商业用电价格每千瓦时均降低0.1167元,与非工业、普通工业用电实行同价,合并为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类别,电价为每千瓦时0.8014元(1-10千伏)。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工商用电价格的通知》要求,省发展改革委近日发出通知,全省自4月20日起,降低商业用电价格,实现工商用电同价。同时,大工业用电(除中、小化肥生产用电外)电价每千瓦时均降低0.005元。
据了解,去年9月1日起,省内曾大幅降低商业用电价格,商业用电价格每千瓦时下调0.1253元。去年和今年两次商业用电价格每千瓦时共降低0.242元。以我市2014年商业用电总量88791万千瓦时来测算,年降价金额约为2.15亿元。(邱麟杰 记者张庆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