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泡泡。
随着“延迟退休”政策的落地实施,大众的声音出现两极化,有人支持,有人反对。
支持的声音大多来自基层,因基层人才短缺,短时间内培养不出接班人,所以急需留住人才,也就支持延迟退休。还有一些一生都奉献在临床的医生也希望延迟退休,可以为人类贡献出自己更多的力量。
当然,反对的声音也非常多,有些医生因为年龄增大,愈发力不从心,延迟退休无疑对医生乃至患者不负责;另外像护士这一行业,女性随着年龄增大,身体状况每况愈下,因为常年值夜班,护士的后遗症也会很多,延迟退休对她们来说是十分不切实际的。
因此,这些声音在“两会”中被敏锐地察觉到,为缓解两方的矛盾,会议提出完善“弹性退休”制度的提案,在保证延迟退休的同时,也允许医护人员提前退休。
这一提案对医护人员来说可以说是大大利好!
今天泡泡就带大家来看看两会中关于医护人员“退休”的提案。
单一的延迟退休只能饮鸩止渴,难以根本性解决养老金压力;只能解决劳动力的量,难以满足劳动力的质等。建议推行更大尺度的弹性退休机制。例如,以现行的60岁为标准年龄,上下15岁浮动。这就意味着,要允许人在45岁选择提前退休。
其实延迟退休对于已经晋升正副高的医生来说,还是有诸多好处的,但对于基层医生来说,四五十岁的年龄基本上告别了晋升的可能,在基层的临床经验也少,提前退休无疑是更好的选择。
另外,提前退休的一部分人可以回归家庭,专心陪伴家人,而释放出来的更多工作机会也留给了年轻人。
对于提案中提到的养老金压力,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提前退休也就意味着养老金相对应减少。
在非参公事业单位实行“弹性退休”制度,增加职工选择退休年龄和退休方式的灵活性和自主性。“既可将‘年龄’作为标尺,按国家现行退休制度执行,也可将‘工作年限’作为标尺,在工作年限满30年时申请退休,或者选择继续工作,以每2年为1个周期,最长至工作年限满40年为止。”
基层卫生所、公立医院等作为非参公事业单位,因无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九十三条“工作年限满三十年的可以提前退休”等条款享受相关退休政策。从而导致退休待遇不均衡的问题。
以工龄计算退休年限,就非常能够体现退休制度的合理性,增加医护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在泡泡之前写的文章中就可以体现出,这两项提案与部分医护人员的医院不谋而合,“一刀切”式的延迟退休,只会加剧社会矛盾,医护之间怨言四起,大大降低工作积极性,所以如何探索出一条符合中国国情的退休制度仍然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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