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房产律师事务大东区位置(沈阳市大东区国资局7处房产转让)

经大东区政府批准,拟将大东区7处房产在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向社会公开挂牌转让,底价为2014万元人民币。

该7处房产建筑面积合计1,930.01平方米。(详见附表)有房屋所有权证,无国有土地使用证,无契税证。

转让标的相关事项声明:

1、本次房产转让以实物现状为准,出让方可组织意向受让方对该标的进行现场查勘,不对相关设施的完整性及正常使用性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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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意向受让方摘牌前需自行前往房产相关部门核查房产信息,并对房产摘牌、过户相关情况进行充分了解。

3、转让价格为出让方净收入。除交易过程中应由出让方承担的营业税、所得税及土地增值税外,受让方承担的费用包括更名过户过程中所发生的所有税费及出让方应承担的费用。

4、该项目摘牌保证金为单处房产挂牌价格的30%,摘牌方应办理相关摘牌手续并在挂牌有效期内将保证金交纳至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方具备摘牌资格。

5、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 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剩余交易价款自合同签署后5日内一次性转入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否则出让方有权取消其受让资格,并扣除成交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

6、交齐全部价款后,出让方配合受让方办理各项更名过户手续,成交价款中未包含土地出让金等,所涉及的土地资产未经当地土地管理部门备案及规划,受让方应按土地规划部门意见办理,出让方不承担由此可能出现的风险责任。

7、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标的资产评估报告并按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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