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公安厅、省财政厅近日联合出台《陕西省黑恶违法犯罪线索举报奖励办法》,鼓励群众据实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对查证属实的举报,将给予最高3万元的奖励。
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包括以下十个方面
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经济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当地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利用宗族、家族势力控制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黑恶势力;
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果业收储、养殖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强迫交易、恶意竞标、非法垄断经营,收取“保护费”的黑恶势力;
在各类集贸市场、旅游景区欺行霸市、强迫交易、敲诈勒索、聚众滋事、收取“保护费”的黑恶势力;
开设赌场、强迫组织容留妇女卖淫等操控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非法高利放贷以及采取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打砸抢夺等手段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插手民间纠纷处理,受雇他人充当“地下出警队”的黑恶势力;
其他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拿硬要、称霸一方等破坏社会生产、生活秩序的黑恶势力。
《奖励办法》规定,对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名移送起诉的,奖励举报人3万元;以恶势力犯罪集团移送起诉的,奖励2万元;以恶势力犯罪团伙具体罪名起诉的,奖励5千元;以涉恶常见各类罪名移送起诉的,奖励2千元。
举报人可采取实名或匿名,通过当面举报、信函、电话、网络通信或其它方式进行举报。匿名举报时,举报人可使用6位数以上的密码作为本人的代码,公安机关以密码确定举报人并反馈、奖励。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的身份、住址、举报内容等情况严格保密,对举报的每一条线索,都将认真查证并及时向举报人反馈查证结果。省公安厅希望举报人在举报时,应尽可能详细提供发生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的时间,地点、过程等情况,以及犯罪嫌疑人的姓名、住址、通讯方式、主要体貌特征、活动路线、藏匿地点及是否持有枪支、管制刀具等情况。
据了解,截止5月底,省公安厅“扫黑办”今年共接听群众举报电话8百余人次,收到举报材料339件。各地公安机关通过对省公安厅扫黑办督办、转办线索的核查,从中及时发现并打掉了一批黑恶势力犯罪组织。
举报途径
1、直接拨打“110”或拨打各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的举报电话;
2、直接到当地公安机关举报;
3、通过信件举报。
省公安厅“扫黑办”地址:西安市凤城二路19号,邮编:710016
省公安厅“扫黑办”举报电话(工作时间):029-86165840 86165651
各市扫黑除恶举报电话
西安市扫黑办:029-86756110
咸阳市扫黑办:029-33880615
宝鸡市公安局:0917-3386887
渭南市公安局:0913-2369386
安康市公安局:0915-3213912
商洛市公安局:0914-2383213
铜川市公安局:0919-2189536
汉中市公安局:0916-2688887
榆林市公安局:0912-3692476
延安市公安局:0911-2165908
杨凌示范区公安局:029-87036299
陕西2017年十起扫黑除恶典型案例
案例一:延安闫某等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经查,闫某于2009年10月从监狱释放后,在吴起县纠集前狱友开设赌场,使用暴力对其它赌场及流氓进行打压,树立“权威”。闫某先后成立多家公司作为掩护,“以商养黑、以黑护商”。提供高利贷,采取持刀威胁、非法拘禁等手段非法索要欠款。
2017年8月,延安市公安局根据群众举报线索,一举打掉以闫某为首的黑恶犯罪组织,其涉嫌开设赌场、非法拘禁、非法持有枪支等40余起案件。2018年1月,对闫某等23名犯罪嫌疑人依法刑拘或逮捕。
案例二:西安新城区韩某等暴力讨债涉恶犯罪案
以韩某为首的暴力讨债涉恶犯罪团伙,采取威胁、殴打、捆绑、烟头烫等暴力手段长期为他人讨要债务。经查,该团伙涉嫌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等多起违法犯罪,涉案人员多达20余人。该案被西安警方以涉黑组织案进行侦办。
案例三:安康汉滨村干部雇凶涉恶犯罪案
1月28日,汉滨区一对村民夫妇在家中被数名蒙面人持钢管等凶器打伤,犯罪嫌疑人驾车逃离。
2月3日晚,警方抓获涉恶犯罪嫌疑人7名,收缴作案汽车1辆、作案凶器10余件。
经查:犯罪嫌疑人寇某在该村担任村民小组长期间,受害人就村务工作及账务等问题多次到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寇某对此怀恨在心,于是雇凶对受害人进行打击报复。
案例四:汉阴县李某等纠集团伙阻拦施工犯罪案
11月下旬起,汉阴县村民李某等纠集二十余名村民以阻拦挖掘机和封堵工地出入口等方式,非法阻碍当地一加油站施工长达两个月。警方多次告知劝阻无果后出警处置,谭某等20余名村民再次聚集,推倒工地围栏,阻碍公务。50余名民警依法将其强制带离现场。犯罪嫌疑人李某等7人被刑拘。
案例五:宝鸡金台孙某等涉恶犯罪案
2月2日上午,受害人白某坠楼受伤。民警调查得知,白某因被人索要欠账不成,被非法拘禁后逃跑时不慎从3楼坠下。警方很快查明犯罪嫌疑人孙某等人的真实身份及活动范围,将11名涉案成员抓获并刑拘。
经查,该团伙自2017年上半年以来,以替人讨债为由,先后5次实施非法拘禁等犯罪活动,并致3名受害人受伤。
案例六:蒲城县“激情赛车”微信赌博案
2月以来,犯罪嫌疑人吴某、刘某某伙同他人通过建立激情赛车微信群,组织100余人赌博。警方抓获犯罪嫌疑人2人,扣押电脑1台,手机11部,涉案价值达1900余万元。
案例七:咸阳秦都区非法拘禁案
桂某某于11月25日被网友王某骗至咸阳一传销窝点控制。接警后,秦都警方将数人解救。经查,该传销窝点陈某等7人通过反锁大门、没收手机等方式对受害人进行控制,限制人身自由40余天。
案例八:榆林聚众斗殴团伙案
经查,9月3日晚,马某在榆阳区一酒店内与郭某发生语言冲突,双方纠集多人打斗,期间王某身受重伤经抢救无效死亡。榆阳分局将以郭某为首的19名团伙成员全部抓获并依法移送起诉。
案例九:汉中寻衅滋事案
2017年12月4日1时30分许,犯罪嫌疑人李某等十余人与KTV工作人员王某等3人发生言语冲突,并对严某、曹某殴打,KTV多名保安及服务生到场后,英某又指示人从车内拿出多把砍刀对KTV工作人员殴打。英某等被依法刑拘。
案例十:商洛妨害公务案
11月2日11时许,商洛市商州区打传办工作人员在打击传销过程中遭遇暴力抗法,并有执法民警被打伤。商洛市公安局商州分局接到报案后,成功将犯罪嫌疑人郑某等5人抓获并刑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