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网讯 6月4日,新修订通过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公布施行。《条例》规定:公民依法办理结婚登记后,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二十天。符合规定生育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给予女方增加产假六十天,男方护理假二十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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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山网讯 6月4日,新修订通过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公布施行。《条例》规定:公民依法办理结婚登记后,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二十天。符合规定生育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给予女方增加产假六十天,男方护理假二十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