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打人可以还手吗(城管被打不还手,岂是民意的胜利?)

四川新闻网宜宾2月7日讯(记者易友波实习记者宁俭利)城管被打了?昨日,宜宾网友@_叶静发布一条微博,称目暏宜宾县一名城管队员在执法中被一名女摊贩拽领扭打,而该城管队员一直没有还手。(2月8日《四川新闻网》)

之前很多报道,都是针对城管暴力执法,民众在网络上的态度也是一边倒,好像城管就是洪水猛兽,都是地痞流氓,都是政府的败类,人民的公敌。网上也时刻流露出对城管的恶意调侃,好像一旦城管不存在,市容市貌就会好转,民意就能够得到体现,而网民口中的正义也得以彰显。

城管打人

随著社会的发展,城乡结合部扩大,城管作为一种新的执法力量,一直战斗在第一线,始终做着直接和基层民众的利益相互协调的工作。要说没有城管,我们相信,城市的管理只会更差,不会更好。

然而,为什么那么多人讨厌城管?又为什么会出现城管被打不还手?是自身素质考虑还是被逼无奈的忍受?

首先,城管作为一个新兴的部门,其执法的手段单一,法律法规不完善,而且执法的对象通常是一些小商小贩,一旦起冲突,民众容易对弱者报以同情,可谓遭遇执法难。

其次,城管执法当中,面对执法对象时,往往涉及到的都是小商贩奈以生存的核心利益,矛盾多,阻力大。而这又涉及到城市统筹规划与城市发展步伐不协调的问题,而这一切,一个城管部门原本就难有能力去协调完毕。

最后,城管被打,说明城管队员对自身的定位已经相当准确了,一方面城管的执法被民众所误读,另一方面被大众、被上级所监督,不还手的结果,不管是出于自身的无奈还是对法律的畏惧,都不是民意的胜利。

真正的执法,应当对阻碍公务者予以严惩,同时对公权力又有所监督限制。所以,城管的动手打人,或者被打,都是一种法制不健全的体现,对于作为城管的个人,他们如果依法执政有什么错?被打不还手,又岂是民意胜利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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