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贷款开始啦
01、贷免扶补
一、期限和金额
贷款期限:3年
贷款额度:最高20万元
二、还款方式
贷款合同签订第12个月偿还本金的10%
贷款合同签订第24个月偿还本金的20%
贷款合同签订第36个月偿还本金的70%
三、申请对象
户籍为石屏县的下列人员:
1. 城镇登记的失业人员;
2. 就业困难人员;
3. 复员转业退役军人;
4. 刑满释放人员;
5. 高校毕业生;
6. 返乡创业农民工;
7. 网络商户;
8. 建档立卡贫困户;
9. 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10. 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
四、申请条件
1.经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有经营实体店且相关证照齐全(娱乐业除外);经认定并附6个月以上交易流水的电商平台;
2.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3.无不良信用记录;
4.通过创业培训的人员提供培训合格证;
5.创业项目地点在石屏县。
02、小额担保
一、期限和金额
贷款期限:3年
贷款额度:最高20万元
二、还款方式
到期一次性还清
三、申请对象
户籍为石屏县的下列人员:
1. 城镇登记的失业人员;
2. 就业困难人员;
3. 复员转业退役军人;
4. 刑满释放人员;
5. 高校毕业生;
6. 返乡创业农民工;
7. 网络商户;
8. 建档立卡贫困户;
9. 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10. 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
四、申请条件
1.经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有经营实体店且相关证照齐全(娱乐业除外);经认定并附6个月以上交易流水的电商平台;
2.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3.无不良信用记录;
4.通过创业培训的人员提供培训合格证;
5.创业项目地点在石屏县。
其他事项
需提供材料(以下材料均一式两份)
1.身份证复印件(已婚:借款人+配偶;未婚及离异:借款人+父母其中一人)
2.户口薄复印件(户主+借款人,复印在同一面A4纸上)
3.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新证[2021年起办理的]复印2、3、5、6页,旧证【2021年前办理的】复印2、3、5、6、14、16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有农民工手册者需换成失业证
4.全日制大学生毕业证复印件(非大学生者不用提供)
5.士兵退出现役证复印件(非士兵者不用提供)
6.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用A4纸复印)
7.创业培训合格证(未参加的不提供)
8.结婚证复印件或离婚证复印件(未结婚不需提供)
9.店铺房租协议或店铺房产证复印件
10.贷款担保人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手写注明:“本人XXX自愿为XXX担保小额贷款”,签名并加盖手印)
11.贷款担保人户口簿复印件
12.贷款担保人工资收入证明(到所属乡镇团委领取或自行扫码下载打印)
13.带动就业人员名单、贷款承诺书
14.红河州创业小额贷款申请审批表
贴息政策
1. 2021年开始,“贷免扶补”和个人创业担保贷款从贷款之日起均要按照LPR-150BP的利率承担利息。
2. 创业人员申请的“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在国家规定的贷款额度、利率和贴息期限内,按实际的贷款额度、利率和计息期限内享受财政贴息。展期、逾期的,财政部门不予贴息。
★注意事项★
(一)贷款资金不得用于生活消费或其他投资,只能用于创业经营、企业经营有关的支出。未用于创业经营、企业经营有关支出的,一经查实将收回贷款本金、追回财政贴息。
(二)借款人在享受“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扶持期间,通过单位招用实现单位就业,不属于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扶持对象,不得享受创业扶持政策。借款人必须及时向承办单位和经办银行报告。
(三)借款人在享受“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扶持期间,一般不得注销营业执照的,特殊情况需注销营业执照的,需提前向承办单位和经办银行报告,私自注销营业执照将根据实际情况,全额收回贷款本金,以及注销营业执照当月至收回贷款本金期间的贷款贴息,由借款人自行承担。
(四)贷款资金只能用于与创业经验、企业经营有关的支出,不得用于生活消费或其他投资。未用于创业经营、企业经营有关支出的,一经查实收回贷款本金、追回财政贴息资金。
报名时间
1.即日起除双休和节假日外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均可报名。
联系人:李航
联系电话:0873-4845396
来源:共青团石屏县委
编排:卢舒琪(实习)
责编:冯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