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卷排他(程序违法,证据同样不能用)

很多人在遇到征收拆迁后,发现征收方有违法之处,面对自己遭遇的不公都会选择拿起法律的武器积极维权,比如提起行政诉讼,在行政诉讼中,遵循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但是行政机关在举证方面也有一些限制,并不是所有证据法院都会采纳,对于违反案卷主义规则的证据就不能用,案卷主义具体是怎样的呢?今天,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制度研究所联席所长史西宁律师来跟您聊一聊。


案卷


比如,某执法部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重结果,轻程序”的问题,在认定关键违法事实勘察程序中,没有通知当事人到场指认,事后也没有向其送达勘察报告、听取意见,程序上严重违法,事后再向当事人送达报告、听取意见就违反了行政法中“案卷排他主义”的原则,导致在诉讼程序中法院无法采纳作为认定违法事实的主要证据,执法部门应承担举证不利的法律后果,即承担败诉的法律风险。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条规定:人民法院“不得为证明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调取被告作出行政行为时未收集的证据”。这一规定就体现了案卷主义的要求。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行政行为合法性的举证责任由被告承担。受“先取证,后裁决”规则的约束,被告提供的旨在证明行政行为合法性的证据只限于其在作出行政行为时已经收集的证据。如果被诉行政行为是在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的情况下作出的,该行政行为就是违法的。
史律师提醒
史律师提醒大家,虽然政府有权收回宅基地使用权,但是也要经过村委会讨论通过并报县级政府批准才可以,大家如果遇到此类问题一定要及时咨询律师,不要因为不懂法律而丢掉了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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