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八起涉黑典型案例
【中原经济网讯】(河南经济报见习记者 杨胜利 通讯员 宋会生)11月14日下午,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开展以来该市两级法院的工作进展与成效。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焦作市两级法院高度重视,把开展专项斗争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秉承“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原则,围绕组织领导、依法严惩、宣传发动、机制建设、线索摸排等工作,全方位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依法严惩各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
发布会上,焦作中院通报了八起涉黑典型案例,分别是:武陟法院审理李玉辉等16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案;博爱法院审理被告人李德心等恶势力集团强迫交易、敲诈勒索、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寻衅滋事案;温县法院审理被告人郑建军等恶势力集团敲诈勒索案;山阳法院审理胡伟等11人开设赌场案;修武法院审理被告人刘振兴等7人寻衅滋事案;温县法院审理丁华伟、申伟寻衅滋事案;温县法院审理王磊等四人敲诈勒索案;温县法院审理马秋来、丁红梅敲诈勒索案。
记者了解到,截至10月底,焦作市两级法院共受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6件(含旧存1件)、审结5件;受理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12件、审结2件;受理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4件、审结2件,受理九类涉恶类犯罪案件363件,审结307件,共判处615名被告人刑罚, 其中判处3-10年有期徒刑65人,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4人,无期徒刑1人,专项斗争取得了阶段性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