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圈访客记录查看器(“员工监控”生意经:软件安装一次350元,可实时监视屏幕)

来源: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2月18日电(常涛实习生陶金波)近日,某互联网公司裁员事件引发公众对员工监控系统的关注和争议。

中经微最近的一项调查发现,“员工监控”已经成为一项业务。一些相关系统服务提供商的工作人员表示,他们的程序可以监控员工的网络使用情况,如网页浏览记录、聊天记录等。,而且还能实时监控屏幕,甚至分析员工离职风险,一台电脑上安装一次收费350元。

中新经纬律师表示,虽然公司使用软件监控员工工作状态是合理的,但提前告知员工是必要的,也是必须的。如果员工对公司安装的监控软件并不知情,利用办公电脑或网络处理、传输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可能侵犯其隐私。

“监控员工跳槽倾向”引争议

据媒体报道,2月11日晚,有网友在微博中发布了一款员工行为监控系统,并配文称该系统可提前获知员工是否有跳槽意向,随即引发舆论热议。据了解,该监控系统页面与a股上市公司沈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开发的软件沈心行为感知系统BA的产品介绍页面一致。

根据沈心公司官网的介绍,“行为感知系统”可以解决离职风险情况、员工懈怠情况等“痛点”。比如这款产品可以提供离职风险分析、工作效率分析等多重功能,可以提前发现潜在的有离职风险的员工,给出判断离职风险的依据。

但目前备受争议的“行为感知系统”已经无法在官网检索到产品介绍和宣传案例。

2月16日,中新经纬以客户身份咨询了沈心销售客服。客服表示,目前公司可以提供员工在线监控、泄密渠道控制等服务,但对于监控和预测员工离职倾向,其表示,“沈心从来没有这项服务,你们肯定搞错了。”

但当天我深信不疑的一位业务人士表示,“暂时没有营业额(倾向)监测,不知道具体原因。在线行为监控等其他服务正常。”

针对上述“行为感知系统”是否已被叫停,中新经纬18日致电沈心董秘办,一名工作人员表示,“我们不知道,暂时不评论此事。”

天眼查App显示,2018年3月,沈心公开申请了一项名为“一种分析离职意向的方法、装置、设备及存储介质”的专利。本专利中分析员工离职的方法包括监控员工在线行为、分析员工离职意向风险水平等。

据媒体援引秘书长蒋的话称,“行为感知系统BA”并非近期上市。工作效率分析、离职意向分析都是产品的功能。公司不监控谁的数据,这是客户自己的行为。

至于深信服产品如何监控员工,有深信服业务人员向中新经纬介绍,相关系统是通过内网实现的,不需要在员工电脑上安装程序。“根据公司的网络环境来匹配。”

安装程序仍然可以“不被注意地”监控员工

中经微注意到,出售员工监控系统并提供相应服务已经成为一项业务。除了通过内网监控员工,还有一些系统。虽然程序应该安装在员工的办公室电脑上,但员工仍然可以被监控而不被发现。

网管是一个终端安全管理系统。这款产品的销售人员告诉中新经纬,他们的软件可以监控员工的网络使用情况,包括网页浏览记录、聊天记录、实时屏幕监控等。,管理员甚至可以直接干预员工聊天内容的发送,屏蔽员工发送的“不当言论”。

“我们的软件以透明模式运行。不告诉员工,他们自己也发现不了。”据其介绍,网络管家终端安全管理软件分为“管理端”和“客户端”两部分。用户需要在员工的电脑上安装客户端程序。当员工在使用电脑时,管理人员可以通过管理端观察所有员工在工作时间的网络使用情况,也可以通过软件内置的算法分析员工的离职意向。



监测计划背景页上受访者提供的照片

根据上述网络管家工作人员提供的示例图,软件自带的分析系统可以将员工离职意向分为高风险、疑似、可疑三个等级。如果员工在浏览网页的同时提交简历和应聘职位,会被系统判定为高风险。如果他们只访问招聘网站几次,就会被标记为疑似。

根据该工作人员发来的一份“功能详单”,网络管家将用户监控功能分为设备控制、终端管理、网络管理等20多个模块,几乎涉及员工的所有上网行为,如网页浏览、软件使用等。管理人员也可以通过屏幕记录和保留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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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访者提供的监控程序部分功能的照片

“软件按安装量收费,每安装一台电脑收费350元,出售五台电脑。每个功能模块可以打包或者分模块购买,每个模块50元,三个模块。不用担心员工人数超出软件范围。你有多少员工,我们就能监控多少。”上述工作人员表示。

律师:监控员工,企业有必要提前告知

据一位经验丰富的人力资源经理介绍,用软件监控员工在中国非常普遍,尤其是在互联网科技公司。其实这种软件已经存在十几年了。起初是用于交通保护,防止员工在上班时间看视频或听音乐,影响正常办公。后来更多的是用来保护公司的机密文件不被泄露。到目前为止,增加了员工离职倾向统计等内容。

在“监控员工跳槽倾向”的争议之后,公众关注的焦点之一就是这种监控系统是否涉嫌侵犯员工隐私。

对此,中银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杨保全在接受中新经纬采访时表示监控系统本身不涉及侵权,但本质上是一个中立的工具,就像摄像头一样。是否构成侵权主要看企业的使用状况。特别是涉及到员工个人信息的收集,要看用人单位出于什么目的使用,公司为员工监控的信息是否用于其他不合理的目的,是否超出合理的适用范围。

杨保全表示,根据《民法通则》和《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工作场所安装了计算机监控软件,并没有非法披露或向公众泄露员工的个人信息,但公司监控员工在工作时间的行为,属于公司的权利。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公司的监控时段在工作时间,监控区域在公共工作区域,员工在这里的活动自然被视为公共活动,因此公司有权在办公室设置摄像头,也有权使用监控软件监督员工的上网情况。

杨保全进一步表示,虽然公司使用监控软件监控员工的工作状态是合理的,但公司有必要也有义务提前告知员工,最好是书面告知。如果员工对公司安装的监控软件并不知情,利用办公电脑或网络处理、传输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可能侵犯其隐私。(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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