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灿森潮牌网店("人生赢家,多面李灿森。")



之前我写道:看到有人在呼唤李灿森,其实是李灿森的过客。今天,我将与你分享我对这个李灿森的了解。



对任何了解这一趋势的人来说,李灿森并不陌生。虽然他的信息比较少,但是趋势永远有他的位置。我们总喜欢把潮牌分为美妆潮、日常潮之类的,潮流大多不是前者就是后者。

但说到李灿森这个香港男人的代表,就有一句话:李灿森是香港制造的。





这句话是一语双关。首先,李灿森的著名电影是在香港制作的。第二,他真的很有香港味。





陈冠希没有这一点。加拿大长大,然后回香港发展,是个富二代,玩洋东西。麦浚龙也不知道。毕竟麦生是重生的人(这是事实)。葛民辉也看不到这种港味,因为他更快乐,更幽默。余文乐,他应该有港味,但是请原谅,我真的看不出来。

香港,说起来,也是一个神秘的东西。不过如果真的想感受一下,直观的办法就是看《古惑仔》,从社会底层一步步走到上层,从97前到97后,可以看到香港味的流失。如果实在看不出来,就不要勉强。





灿森哥是一个普通的香港市民,就像他的中秋节一样。但唯一不同的是,中秋高于天,生命薄于纸,而李灿森始终保持低调,做自己的事情。



先说形象。其实灿森哥解释了一句话很好:佛是金装,人是衣装。他的形象并不出众,只是出道初期的形象,真的一言难尽。但是,也正是靠着他的本事,慢慢在潮流圈站稳了脚跟。









他的Subcrew低调但有品味,

但是现在说Subcrew就忍不住感慨。





不是因为这个牌子现在怎么样了,而是因为另一个名字。在灿森哥的潮流路上,在建立Subcrew的路上,总有一个名字不时出现:陈冠希。





他们之间的故事曾经很感人。一个是低谷,一个是不离不弃的好朋友。在那之后,他们帮助他们朋友在陈冠希的品牌,这是有影响力的趋势。他们两个利用自己的影响力给对方带货,联合报名。推出一件过时的人想要拥有的单品。





但现在这个曾经被很多人津津乐道的兄弟情,却变得扑朔迷离。可能是因为他们都有自己的事业和家庭,所以互不干涉。还是真的因为利益渐行渐远?但是作为吃瓜的我们不知道。毕竟他们两个确实有1+1大于2,但他们是分开的王者。





除了自己的时尚品牌,他也和其他品牌玩的很好,因为他喜欢滑板,自然是Vans的粉丝。在ins和Subcrew目录中都可以看到van。不管是他还是比伯,好像都喜欢椰子滑板。(说明滑板对鞋子的伤害很大,因为用pop板的时候要用砂纸摩擦很多鞋子。)









很多人觉得灿森的穿着很容易模仿。这里有一句话,你得有他纤细的身材才能模仿他的风格。虽然身材不尽如人意,但属于能撑起衣服的类型。





李灿森给我印象最深的不是他的潮流,而是他的电影。毕竟,当我遇到李灿森时,我不知道趋势是什么。我只知道这是一个非常优秀的香港演员。





香港电影里有一些演员,就是熟悉。毕竟有不少香港演员几乎不演主角。他们活跃在很多电影里,只是不知道名字。(资深粉丝除外)这些人低调又厉害。让他们做配角会让电影更清晰,比如林雪、廖启智等很多人,包括李灿森。





李灿森在电影中几乎总是配角,《香港制造》和《狗咬狗》都是主角。这两部电影很多人都很熟悉,尤其是后者,因为另一个主演。但是有多少人看过原著呢?我很庆幸我看过的是原著,而不是影评,剪辑之类的。



第一次看这部电影,第一次看的时候真的很震撼。补充一点,两位主角演技的爆棚(吊打小鲜肉之类的),我并没有感到震惊,虽然他们确实在线下演戏。





对于一部好电影来说,演员的演技在线只是成功因素之一,是重要的一环,但绝对不是唯一条件。在这里,因为真的太喜欢这部电影了,我就多说两句。



狗咬狗让我想起一句话:如果被疯狗咬了,你会怎么办?不反咬一口?原来,这句话的原意是说,如果你无缘无故地受到辱骂性语言的攻击,放轻松点,因为这些人根本不用理会,不要因为还手而变得和他们一样。



陈冠希扮演一名柬埔寨杀手。他们从小就被囚禁。他们每天不停地打架和杀人,只为了吃点东西。长大后被送到香港杀人。他杀人之前会误食很多食物(因为杀人是在餐厅),陈的戏很有爆发力,演技也很好。然后杀人逃跑。当他遇到一个被父亲性侵的智障女孩时,他带着女孩逃回了柬埔寨,回到了他所谓的“家”。

他“回家”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杀人钱交给“父亲”,然后父亲就把他赶走了,因为他被通缉,没用。然而,他拒绝离开,并遭到几个人的殴打。他留着凳子腿,抱住人家的腿,就是不肯走。最终,他被逼了出来。他带着那个年轻女孩离开了那里,开始流浪。

饰演警察魏,一开始是个坏警察。他在案发现场迟到,还在现场抽烟,殴打目击者,暴力执法。所有的警察同事都不太喜欢他。只有一个和他同组的朋友会一直说:“算了,算了,看在他老豆的份上。”



原来,他的父亲是一位受人尊敬的老警察,现在却身受重伤,昏迷在医院里。他很叛逆,但他有敏锐的感觉。魏是第一个发现凶手的人。随着剧情的发展,原来魏很崇拜他的父亲。他小时候自己做了警官证,去派出所见父亲。他像警察一样问候他的父亲。

但我爸二话没说,把他的警官证撕了,告诉他以后不准当警察。但是,魏不听。他被警方录取了。有一次,为了抓贼,他浑身是伤,被父亲狠狠地骂了一顿。魏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他不知道父亲是个什么样的警察,直到发现父亲和毒贩打交道,父亲的伤是魏干的。因为魏选择了当一名好警察。

两个角色一路追逐,魏的好朋友被杀手杀死。本来只是抓凶手,最后却慢慢演变成了魏的复仇。两人为什么最后会相遇?因为少女怀孕了,杀手想赚钱,两人进行了命运对决。

许多人把目光聚焦在陈冠希在《狗咬狗》中的演技巅峰,但李灿森饰演的警察是我最喜欢的。从信仰的崩塌到从人到疯狗的逐渐转变,角色更值得推敲和喜欢。可惜现在基本看不到这种电影了。整部电影几乎没有好人,有的是穷人。



灿森哥除了是潮人和演员,还玩音乐,当DJ,开餐厅。他也结婚了,有一个可爱的女儿。

















李灿森潮牌

不过说实话,灿森哥的生活还是让人羡慕的。他没有任何公开的剧本,但他一直在做自己喜欢的事,无论是玩时尚、音乐还是演戏。把自己喜欢的变成事业,是一种幸福。愿你们每个人都能坚持自己喜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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