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吉姆新闻
极端记者赵德龙
近日,浙江省苍南县人民法院在人民诉讼资产网上发布《关于苍南县灵溪镇幸福阳光战时共产主义大楼1604室(第一次拍卖)的公告》。红色字体的公告显示,涉事房屋发生过非正常死亡事件,引发公众关注。
公告显示,苍南县灵溪镇快乐阳光战时共产主义大楼1604室,规划用途为住宅,建筑面积87.94平方米。产权证号为浙(2020)苍南县房地产权证第0029877号,权利人为陈某某、黄某某(其产权登记在申请人余某某、陈某某名下)。该毛坯房已腾空空未出租。
其中,缺陷说明第四条写明,涉案房屋出现过非正常死亡情况。网站显示,房屋评估价126.86万元,起拍价89万元,定金12万元,涨价幅度1万元(或整数倍)。
据了解,法医学中的非正常死亡是指由外界作用导致的死亡,包括火灾、溺水等自然灾害。或者工伤、医疗事故、交通事故、自杀、杀人、伤害等。相比之下,正常死亡是指内部健康原因导致的死亡,如因病或因年老而死亡。
苍南法院委托浙江长牌在拍卖期间提供相关信息咨询。9月28日,浙江长牌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房屋因被法院查封而被公开拍卖,房屋内的“非正常死亡事件”不属于刑事案件,死亡事件也与该房屋被拍卖的案件无关。
28日下午,吉姆新闻记者联系苍南县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告知拍卖情况属实。因为房子确实有非正常死亡的情况,按照当地的习俗,在拍卖说明中有说明,但该事件不属于刑事案件。
一位从事房地产行业多年的人士告诉吉姆新报记者,法律上的拍卖行,也就是“法院拍卖的房子”,是法院强制拍卖的房子。消费者在通过拍卖方式购房时,可以重点考虑房屋产权、抵押、物业等自身因素。,结合购置税、贷款、户籍等其他问题综合分析后再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