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游乐市场的火爆,吸引了很多人的投资,经营游乐场所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办理哪些手续?
游艺机和游乐设施必须符合游艺机和游乐设施安全标准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有关特种设备质量监督和安全监察的规定,并由国家或省认可的监督检验机构进行验收和定期检验。严禁使用正在维修、检验不合格、超过使用年限或未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登记的游艺机和游乐设施。操作、管理和维修人员应经过严格的培训和考核,并取得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儿童游乐园经营单位应当在各游艺机和游乐设施入口处向游客做出安全保护说明和警示,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和日常管理规章制度,自觉接受城市园林、质量技术监督、公安消防等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游乐园负责游乐园领导的安全工作,游乐园内部应设立相应的安全管理机构,负责游乐园从业人员的安全学习、安全宣传等相关安全工作组织协调。
游艺机和游乐设施投入使用前,应当向地市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登记,登记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二)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验收检验报告和“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3)操作、维修和保养人员的证书;
(四)游艺机和游乐设施使用和操作的安全管理制度。
儿童游乐园筹建单位应当在质量技术监督行政管理部门对其游艺机和游乐设施进行登记后,向城市人民政府园林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游乐园登记。本条例公布前已建成的游乐园,应当在本条例公布后一年内向当地城市人民政府园林行政主管部门登记。游乐园的登记内容应当包括游乐园的基本信息和游乐园内的游乐项目。
向城市人民政府园林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游乐园登记或者游乐项目补充登记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批准的特种设备登记表;
(二)游艺机和游乐设施经营者的配置;
(3)游乐园管理制度。增加游艺机和游乐设施,游乐园经营单位应当向地级以上市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再向城市人民政府园林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后方可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