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怎么开公众号打赏(个人运营的公众号收到的“打赏”收入需要缴税吗?要怎么交?)



小贾是自然人,经营一个微信官方账号,拥有5w+粉丝。小贾在微信官方账号发表的原创文章,经常能引起读者的共鸣,所以得到了很多读者的打赏。那么,个体户微信官方账号获得的打赏需要缴税吗?如果需要,如何上交?


首先,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下列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营业收入;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9)偶然收入。


微信怎么开公众号

从微信官方账号的文章看超常收入纳税有几个观点:

1.认为微信官方账号的打赏是赠与,个人之间赠送现金的行为,即一个自然人从另一个自然人处获得的打赏收入,暂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互联网红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通税函(2015)409号)的规定:“三。在个人之间派发的现金互联网红包,不属于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应税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2.有观点认为,超常所得应按照“偶然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偶然所得个人所得税,一次收入不超过一万元的,免征个人所得税;收入超过1万元的,按全额的20%计算个税。意外收入所得税由支付单位代扣代缴。


3.还有人倾向于稿酬收入劳务报酬收入为来自媒体的报酬收入。劳动收入显然是指个人提供的各种服务的报酬。自然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的,以向个人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依法代扣代缴或者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所以应该由微信等平台代扣代缴。


但《微信公众平台赞赏功能使用协议》载明“腾讯仅作为提供信息发布功能的中立平台,赞赏用户依法应缴纳的各类税费,应由用户自行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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