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央视财经
今天(24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通知,进一步防范和应对虚拟货币交易投机风险。注意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相同的法律地位。比特币、以太坊、TEDA等虚拟货币的主要特征是由非货币当局发行,使用加密技术、分布式账户或类似技术,并以数字形式存在。没有法律上的补偿,不应该也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
与虚拟货币相关的经营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严禁开展法定货币和虚拟货币兑换业务、虚拟货币之间的兑换业务、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虚拟货币、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信息中介和定价服务、代币发行融资和虚拟货币衍生品交易等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坚决依法取缔非法出售代币券、擅自公开发行证券、非法从事期货业务和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开展相关非法金融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知全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