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众号官网注册申请要收费吗(倡议网上办!烟台市医保业务“不见面办”指南来了)

晚报齐鲁点记者孙淑玉通讯员易保轩

医疗保障服务大厅是目前疫情防控的重点区域。15日,记者齐鲁晚报齐鲁一点从烟台市医保局获悉,为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提供安全高效的医保经办服务,烟台市医保中心倡导,疫情期间,参保单位、参保人员和定点医疗机构,非必要,不得到医保经办服务窗口现场办理医保业务。如有紧急特殊情况必须就地处理时,应严格遵守防疫的有关规定。尽量通过微信办公、网站办公或者延伸办公、预约办公来做。

如何办理医保业务“不见面”?请保留本指南!

一、保险赔付相关业务

(一)单位保险缴费业务。为减少人员集中,有效防控疫情,网上办理以下业务:参保人员增减、缴费工资申报、医保缴费、单位信息变更、职工信息变更、退休人员死亡减少、单位保险凭证打印、单位职工明细打印、单位缴费查询等。如果特殊业务不能在网上办理,可以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办理。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时缴纳保险费的,经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核准备案后,可在疫情缓解后及时补缴,不影响期间的医疗保险待遇。

(2)转移接续业务。参保职工可通过微信微信官方账号、电话、邮件等方式办理医保转移接续业务。烟台市医疗保险局。需要办理医疗关系转移业务的职工,可以用手机关注烟台市医保局微信官方账号,通过“医保服务→服务大厅→我要办→关系转移→申请转移基本医疗保险→网上办理”提交申请。如对方转出地或转入地医保部门业务系统未与全国医保信息平台联网,无法办理,可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联系我市医保业务人员。,需要邮寄的由医保经办机构免费邮寄。

(三)医疗退休年限和待遇审批。疫情防控期间,已办理职工养老保险退休手续,未办理职工医疗保险退休手续的参保职工,可在疫情缓解后办理医疗退休认定和待遇审批业务。因为医疗费用较大,疫情防控期间确实需要鉴定退休年龄、审批待遇的,可以电话申请。对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年限)未达到男25年、女20年的参保人员,以及因疫情防控导致养老保险退休待遇核定后3个月内未达到医疗退休最低年限的参保人员,医保部门将根据当前疫情防控时长适当放宽缴费时间,切实保障参保人员权益。

(4)其他个人业务。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登记(中断)、个人基本医疗保险信息修改、个人基本医疗保险信息查询、职工医疗支付查询等个人业务。,参保人可通过烟台市医保局微信微信官方账号办理。疫情防控期间,请尽量避免在窗口办理非紧急需求。

(5)沟通渠道。参保单位和个人涉及参保缴费、转移接续、退休年龄确定、待遇核定,以及其他不能网上办理的单位或个人业务,可通过电话办理(各设区市医保经办机构联系方式见附件),或发送电子材料至市医保中心参保登记业务办理室邮箱进行办理,由烟台市医保中心根据参保地进行办理。烟台市级参保单位也可通过微信(微信号:17085340457)沟通反馈,添加好友时请备注单位社保号,如3706001234。

二。待遇保障相关业务

(1)门诊慢性病和特殊疾病的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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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期间,参保人在当地定点医院办理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时,非即时疾病由医疗机构提前受理,做好登记,并留存纸质材料。疫情缓解后,由划片管理的医保经办机构将材料移交给定点医院,申请材料按区市分类,送保险经办机构进行业务办理。需要在不同医院办理门诊慢性病的参保人员,可将相关病例资料邮寄至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确认其治疗资格。

(二)异地就医备案业务

参保人员可通过国家医保局异地就医小程序、烟台医保局网站、烟台医保局微信微信官方账号、山东医保小程序等线上渠道办理长期异地居住、临时外出就医等日常备案服务。因条件限制无法自助办理异地长期居住手续的,可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烟台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备案个人承诺书》。异地申请变更或终止病历时,可将材料的图片或扫描件发送至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邮箱。申请异地长期居住记录满6个月的,可提供参保人身份证或社保卡照片。异地长期居住记录未满6个月的,提供参保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就医地户籍证明、居住证明或单位工作证明。也可拨打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联系电话办理备案、变更、终止业务。

“长期异地居住人员”在其长期居住地以外居住的,实行临时就医政策,符合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由个人先承担10%,其余部分根据医疗机构等级按照烟台市的就医政策结算。因疫情原因,允许参保人提交承诺书,取消长期异地居住手续,享受参保地正常医疗待遇。烟台参保人员因疫情造成异地滞留的,实行临时就医政策。符合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个人先承担10%,其余部分根据医疗机构等级按照烟台市的就医政策结算。参保人员还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异地长期居住记录,享受异地长期居住医疗待遇。

(3)一次性提取个人账户

符合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条件的参保人员,可通过烟台市医保局微信官方账号、官网或邮箱进行网上申请。具体流程如下:

1.登录烟台市医保局微信官方账号,通过“医保服务→服务大厅→我要办事→医疗账户→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申请;

2.登录烟台市医保局网上服务大厅,通过“医疗账户→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申请;

3.将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以及本人银行卡照片发送至烟台市医疗保险中心((ytgrzhk6760258@163.com)个人账户业务经办处邮箱进行申办,烟台市医疗保险中心根据参保地到相关区市经办机构办理。

(4)申请长期护理保险

参保人员或近亲属可通过“烟台市医保局”微信微信官方账号在线办理全流程。详情如下:

1.在线申请。关注“烟台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官方账号,通过“医疗保险服务-长期护理保险-登录认证-填写长期护理保险伤残等级申请表自我评估表-填写被保险人详细信息-上传住院病历或能证明伤残的相关材料-阅读通知书和承诺书”进行申请;

2.进度查询。可通过“烟台市医保局”微信微信官方账号进入“长期护理保险-被保险人”模块,选择“进度查询”查询申请进度;

3.获得结果。可通过烟台市医保局微信官方账号进入“长期护理保险-被保险人”模块,选择“进展查询”,查看“评估结论”,获取评估结果。

(五)定点医疗机构费用结算业务

1.住院费用的审核和结算。医疗机构和经办机构通过电话受理符合政策规定的费用,审核网上费用数据并进行结算支付。异地传输、意外伤害等需要存档的费用票据,可通过网上或邮箱(具体邮箱由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另行公布)提交审核,待疫情缓解后将相关材料发送至经办机构存档;

2.门诊费用的审核和结算。采取网上费用数据审核和结算支付,本地门诊费用票据由医疗机构按照医疗保险档案管理要求暂予保管;

3.医疗费用异地转移结算。对于未通过异地联网直接结算的医疗费用,参保人可按照就近方便的原则,到参保地支持异地医疗费用转到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异地医药费手工报销等业务支持跨月、跨年度结算申请;

4.调整门诊用药单处方金额。对于慢性病患者,如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等。,病情稳定,需要长期服用固定药物的,医保医生应根据病情需求,将长期处方放宽至3个月。在当前疫情防控期间,门诊慢性病和特殊疾病患者需要就近变更定点医疗。当月已经发生费用的,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费用结算后,到具有准入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重新签订服务协议,变更次月生效。原协议中当月指定的医疗机构没有发生费用,变更立即生效。其他相关要求仍按照《关于进一步优化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经办工作的通知》(烟医保中心〔2021〕4号)执行。对于尿毒症透析患者和肿瘤放疗患者,可一次性结算多项治疗费用,减少就医等待时间和跑腿时间。

更多医疗保障信息,请关注烟台市医疗保障局官网:http://ybj.yantai.gov.cn/及“烟台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微信官方账号。

一、医疗保障单位在线服务系统

参保单位可登录市医保局官方网站(网址http://ybj.yantai.gov.cn/),在“政务服务-公共服务”栏目中点击“单位服务”:





第二,个人在线服务系统

参保人员可登录市医保局官网,在“政府服务-公共服务”栏目中点击“个人服务”:



三、医保局微信微信官方账号

在微信上搜索“烟台医保局”微信微信官方账号并关注,绑定本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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