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流量管理软件哪个好(“上网行为管理软件”:管理利器还是窥私工具?)

“网络热”网络行为管理软件”:管理工具还是窥视工具?

澎湃新闻实习记者何沛芸记者马华腾实习生胡媛媛

最近,关于知道裁员的消息在网上流传开来,随后一些网民指出,他们安装了一个“行为感知系统”来监控员工的在线行为,以分析员工是否有离职意图。智虎回应称,从未安装和使用过网络传输行为感知系统,未来也不会启用类似的软件工具。

这起事件随后引发了“企业使用软件保护员工”网络行为管理”对这一现象的讨论。

企业使用此类软件的目的是什么?如何使用?它是否侵犯了员工的个人隐私?2月15日,汹涌的消息(www.thepaper.CN)采访了网络信息安全专家、律师科技伦理学者们,回答你们的疑问。

一位网络安全行业从业者介绍说,企业使用这种网络行为管理”软件的目的是为了防止企业数据泄露,以阻止员工。他直言不讳地说,这种软件会侵犯员工的个人隐私。

一些律师表示,出于管理目的,雇主可以在雇员知情的情况下有限程度地使用管理软件。如果他们侵犯了员工的私有领域,那就是侵权。

同时,这种实时、全方位的监控模式也引起了关注科技伦理的学者的关注。隐私权在作为主体的人的基本权利和集体权益之间应该偏向哪里?在目前这种技术已经被广泛使用的情况下,我们应该如何规范技术的使用?

据互联网报道,智虎监控员工的离职意图,并予以否认

发布在互联网上的一张系统背景图片显示,一位姓朱的员工访问求职网站23次,投递简历9次,以及254条带有关键词的聊天记录。有网友表示,智狐安装了行为感知系统,监控员工浏览招聘网站、提交简历等在线行为,分析员工是否有离职倾向。

随后,智虎否认安装了“监控员工行为感知系统”。2月14日下午,一名工作人员告诉《涌动新闻》。经核实,事件的源头是网民在网上发送了一个疑似员工辞职监控软件系统的截图,被一些人误解并与志虎有关。

这名工作人员说:“我们在此声明,我们知道我们从未安装和使用过互联网上提到的行为感知系统,将来也不会启用类似的软件工具。我们从未在互联网上联系过该系统的截图,因此我们不知道其真实性。”

“特别是,我们需要指出,非法收集个人信息安全本身严重偏离了智湖的价值观,我们一直坚决反对这种制度。”上述工作人员强调。

手机流量管理软件

上述行为感知系统称为上市公司申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信)由开发。根据该公司的官方网站,申信成立于2000年。根据申信2020年发布的年报,其网络安全业务收入为33.49亿元,占总收入的61.35%。

澎湃新闻指出,深信官网推出了一款名为“在线行为管理”的产品,该产品具有在线行为审计、非法在线行为控制、企业信息披露防范、在线流量控制、工作效率分析、,等,通过引入工作效率分析功能,可以根据互联网行为的动态,对工作效率进行智能分析和预测,方便企业及时采取措施,减少损失。

内部人士:主要用于提高工作效率和保护信息安全

随着舆论的发酵,监控企业员工在线行为的技术和产品已经进入公众视野,引发了网民的讨论,许多人质疑员工个人隐私泄露的风险。这些技术的用途是什么?产品是如何工作的?它的使用程度如何?

几代咨询创始人中国网络空间安全协会专家李少鹏向汹涌的消息介绍说,2000年左右QQMSN和其他即时通讯软件一样,管理员工在线行为的软件也变得很流行。他说,这种网络范围内的行为管理产品最初在国外被称为SWG(SWG)网络安全网关),主要是防止员工将病毒带入互联网并造成外部入侵,而国内的互联网行为管理已经变得非常重要。

李少鹏表示,在线行为管理软件主要在民营企业使用,但在公共机构和国家单位使用较少。他解释说,一些企业不希望员工在工作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担心员工在工作时间聊天、发帖、购物和看视频,他们会使用此类行为管理软件来监控员工的在线行为。

但在李少鹏看来,“(被企业采纳)摩卡伊通这种模式是正常的。“李少鹏说,使用此类软件的企业通常会提前通知员工,主要是为了吓阻员工。当然,也有少数情况下,企业不通知员工,而是直接监控员工的行为并采取措施。

对于在线行为管理产品的运行机制,李少鹏介绍,只要员工上网,就会产生网络流量。通过设置一些流量检测关键字、协议和特定网站,我们可以了解它们是否位于与外展工作相关的位置。例如,员工经常在招聘网站上发送简历,因此企业可能会怀疑员工是否想换工作。

此外,还可以设置在线行为管理产品捕获的信息。例如,企业设置了固定的监控网站。如果员工访问,他们将被捕获以发送文本、电子邮件和其他浏览记录,但通常无法捕获第三方通信工具。例如,微信应用有自己的加密机制。

根据工人日报此前有报道称,在山东济南一家私营企业工作的游静曾从一台办公电脑上下载游戏软件,并受到该公司技术部门的警告。“当时,部门领导正在召开视频会议,技术部警告我,这占用了网络带宽,影响了视频会议。如果情况严重,还将向人事部报告。”她说《员工手册》确实列出了“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但她没想到会被“抓住”。

“这是在线行为管理中常见的流量分配管理。”何哲曾在一家为企业提供互联网行为管理服务的总公司从事产品研发。他透露,在线行为管理产品通常包括硬件和软件,它们具有身份认证、应用权限控制、数据分析和安全保护等基本功能。它们帮助企业监控员工的在线行为,以提高工作效率和保护信息安全。

一位熟悉在线行为管理产品的人士也告诉《涌动新闻》,此类产品的本质是防止内部信息泄露。

学者建议遵守道德规范,保护员工隐私

“有些人认为员工的工作时间属于公司,但在任何时候,人们都享有作为自由主体的基本权利。”湖南师范大学人工智能与道德决策研究所副教授文贤庆认为,从科技伦理的角度来看,对工作中的员工进行全方位的实时监控是不合适的。

他指出,与传统的企业管理行为(如工作签到)相比,软件监控是实时的,覆盖了整个过程。“这样一来,在某个时间点上就有了更多的解释行为的空间,这将成为对员工工作的监督,成为一个权利主体,并损害他作为一个人格的基本自由和权利。例如,偶尔喝一杯咖啡能证明他懒惰吗?”

他认为,这个话题应该讨论的问题是,人们将隐私权置于其他权利之上,如集体或企业的安全或利益,或个人的基本权利。

他认为,在线行为监控不仅是企业管理的问题,还涉及员工的基本需求个人权利、企业和员工的权利是否正确。“在目前这种软件已被广泛使用的情况下,我们不得不退到第二位,要求它遵守一些科技伦理规范,例如告知员工监控的存在以及企业使用数据的目的。”文贤庆说。

对于这些技术的未来使用,文贤庆认为,在国家层面,我们应该从基本人权的角度尊重员工的个人权利自由权、隐私权和安全权规定了行业和企业制定监控政策和制度时的权限。其次,如果使用技术工具监控员工的行为,立法应指导公司制定一套详细规则,明确规定员工数据的收集、传播、保存、删除等环节。最后,企业本身应配备处理相关事宜的部门。

浙江大学管理学院副校长兼教授谢小云先前接受的《工人日报》根据访谈,许多研究证明,数字监控系统会损害员工的工作积极性,降低员工的工作满意度,引发负面情绪体验。他表示,企业正在进行设计数字化管理应更多地关注评估指标伦理道德,注意保护员工隐私,避免数字化管理的负面影响。

企业使用互联网行为管理产品并非没有法律风险。据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律师丁金坤介绍《民法典》第1032条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间谍、入侵、披露、公开等方式侵犯他人隐私。

丁金坤表示,出于管理目的,雇主可以在员工知情的情况下有限程度地使用管理软件,以防止员工遗弃或泄露公司机密。一般来说,该软件只能用于商业,只能在有限的范围内使用。它不能侵入员工的私有领域。否则,这是一种侵权行为,必须承担法律责任。雇主有义务保护雇员的隐私和安全,而不是侵犯他们的隐私和安全。对于此类事件,劳动监察部门应介入调查,并责令用人单位合理使用该软件,依法管理员工。

陕西恒大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根据调查,人们还认为,如果企业的行为侵犯了员工的隐私权《民法典》规定企业需要对员工承担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侵权责任,员工可以依法提起诉讼,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来源:激增的新闻

您可以还会对下面的文章感兴趣

最新评论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

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后

点击右上角发送给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