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t模式还允许吗(中债微问答四个问题带你了解BT及代建模式(第31期))

【中债微问答】是中债资信微信公众平台推出的微互动栏目,每期将汇总宏观、债市及行业热点问题,由中债资信分析师主持并进行解答。欢迎大家关注并积极参与!

随着我国投资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管理模式出现了多样化,而城投公司多采用的代建、BT模式进行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代建模式和BT模式的区别是什么?常见会计核算方式有哪些?本期微问答为您一一揭晓答案。

本期微问答主持人:中债资信城投行业研究团队 闫丽琼 吴冬雯 徐铭蔚

Q1

代建模式和BT模式的区别是什么?

bt模式

A:1)适用对象及政府投资比例不同

代建模式不可用于“经营性项目”,财政出资达到一定比例即可;BT模式适用对象无严格要求,且按照目前社会实践来看,BT模式一般最终回购全部为财政资金。

2)预付款项存在不同

代建模式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会收到业主方预先支付的工程款(一般记在“其他应付款”或“专项应付款”科目下),但BT模式只能在项目完工后收到回购款,项目建设过程中不会收到业主方支付的工程款。

3)结算方式不同

代建模式通常是由业主方按照项目建设进度(完工百分比)拨付代建管理费和工程价款。对于已完工项目,公司按照决算审计报告结转成本并确认收入;对于未完工项目,公司一般在每一个会计年度末按照项目进度结转成本并确认收入。

BT模式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进入回购期,在回购期业主方分期支付回购价款,回购价款包括工程决算审定价和融资费用(或部分收益)。业主方付清全部回购价款后,项目公司将项目所涉及的全部资产移交给业主方,项目回购中产生的税费由业主方另行承担。

4)税负不同

“营改增”之前,一般情况下,代建模式的代建管理费按“服务业-代理业”征收营业税或按“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BT模式按“建筑业”税目缴纳营业税。“营改增”之后,两种模式的征税方式尚有待明确,但仍可能存在一定差异。

Q2

BT/代建模式的常见会计核算方式有哪些?

A:【方式一】入账存货

1)前期投入时,根据工程建设成本核算

借:存货

贷:货币资金/应付账款

2)项目完工确认移交后,公司对该项目确定收入,同时结转成本

借:货币资金/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存货

3)收到代建回款时(包括建设成本和收益)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4)施工过程中支付工程建设款时,计入“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5)收到代建工程回收款时,计入“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方式二】入账在建工程

1)前期投入时,根据工程建设成本核算

借:在建工程(结算后或转为固定资产)

贷:货币资金/应付账款

2)确认移交后,公司对该项目确定收入,同时结转成本

贷:固定资产/在建工程

【方式三】入账应收款项

1)项目建设期,公司将工程成本以及发生的资本化利息作为投资成本

借:长期应收款—建设期

贷:货币资金

2)在确认收入时,将项目投资收益计入“主营业务收入”,同时将投资成本由“长期应收款—建设期”结转至“长期应收款—回购期”

借:货币资金/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投资收益部分)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长期应收款

借:长期应收款—回购期

贷:长期应收款—建设期

3)收到代建回款成本时冲减“长期应收款—回购期”,收到收益部分时冲减“应收账款”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投资收益部分)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应收款—回购期(建设成本部分)

4)施工过程中收到或支付工程建设款时,计入“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或“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收到投资收益时,计入“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Q3

从承建公司角度来看,哪种模式的经营和财务风险更低?

A:代建模式的建设资金可以通过财政部门提前拨付给建设单位,建设单位负责项目的建设,项目使用单位也会在项目进行中进行全面的监督;而BT模式建设单位在项目完工后才进行所有权的转让,建设过程中的所有风险都有非政府方承担。所以从承建公司的角度来看,代建模式风险更低,一是前期可能获得部分资本金用于项目建设,减轻融资压力(BT模式建设过程中不会获得财政资金);二是建设过程中的风险可能会三方共担(BT模式建设过程中发生的风险都由非政府方承担)。

Q4

目前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多采用哪种模式?

A:BT模式特点在于回购金额要纳入地方政府债务中,所以集中签署BT极容易造成债务偿债高峰,从而引发现金流断裂的风险。

2012年,为制止地方政府违法违规融资行为,四部委联合下发财预[2012]463号文,文中指出“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地方各级政府及所属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不得以委托单位建设并承担逐年回购(BT)责任等方式举借政府性债务。对符合法律或国务院规定可以举借政府性债务的公共租赁住房、公路等项目,确需采取代建制建设并由财政性资金逐年回购(BT)的,必须根据项目建设规划、偿债能力等,合理确定建设规模,落实分年资金偿还计划。”

因此,463号文的发布使曾经一度受各地地方政府和平台追捧的BT模式遇冷,除保障房建设等个别项目外,目前新开工项目多采用代建模式,BT模式多存在于未完工的存量项目中。

声明

本报告版权归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所有,如为合理使用的目的而引用本报告中的定义、观点或其他内容,请注明信息来源于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报告中观点仅是相关研究人员根据相关公开资料作出的分析和判断,并不代表公司观点。在任何情况下,中债资信及其雇员对任何机构或个人因使用本报告所引发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阅读中债资信“微问答”更多内容,请点击“阅读原文”按钮

您可以还会对下面的文章感兴趣

最新评论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

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后

点击右上角发送给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