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背景信息,我从朋友那里发现了很多问题
小编整理了一些常见的问题来回答
过来看看
Q1:
我在哪里可以下载ukey?如果密码被锁定了怎么办?
下载全国增值税发票检查平台。上锁后,将经办人的身份证和税务ukey带到主管大厅解锁。
Q2: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客户的申报密码是什么?如何重置?
预扣客户端的声明密码是通过预扣客户端提交信息、下载信息等操作的密码。如果扣缴单位忘记申报密码,有三种方式可以重置申报密码:第一,扣缴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登录其个人所得税应用程序,通过【个人中心】-【企业税务机关】选择对应企业,点击【重置申报密码】进行重置;二是扣缴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登录其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站,通过【个人信息管理】-【税务机关管理】-【企业税务机关】-【查看详情】-【重置申报密码】路径进行重置;第三,去税务服务大厅重置申报密码。
Q3:
税务ukey开具的电子普通发票是否没有发票专用章?怎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号
2、纳税人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开具的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样本见附件)属于税务机关监管的发票。使用电子签名代替发票专用章。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和基本使用规定与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格式为ofd格式。单位和个人可登录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下载增值税电子发票格式文件读取器,查看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问题4:
单位办理员工集中申报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我能在网上做吗?
1、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2021号第2号
纳税人要求代理的,由单位代为办理,或通过网上税务局(含移动个人所得税app,下同)培训、辅导纳税人完成年度决算申报和退税(补)。
纳税人以单位名义办理的,应当在2021年4月30日前以书面形式或者电子形式确认单位,补充2020年度单位外取得的综合所得、有关扣除、税收优惠等信息,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提交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未经纳税人确认的,不得代为办理。
2.可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站上进行集中申报。
Q5:
小规模企业季度申报的免税额是否从30万增加到45万?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2021号第5号
1、小规模纳税人进行增值税应税销售,月销售总额不超过15万元(季度为纳税期的,季度销售总额不超过45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如果小规模纳税人有增值税应税销售额,且月销售总额超过15万元,但扣除当期房地产销售金额后销售金额不足15万元的,以销售商品、劳务取得的销售金额,服务和无形资产免征增值税。
2、对小规模纳税人实行增值税差异化税收政策的,以差异化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享受本公告规定的增值税免税政策。
Q6:
普通纳税人可在2021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吗?
今年没有效果。建议继续关注小规模政策。
Q7:
特殊附加扣减。如果有两名老人抚养非独生子女,可以扣除多少?如何规定住房贷款利息的扣除?
国发[2018]41号:“第22条 纳税人供养一名或多名受扶养人的赡养费,应当按照下列标准和限额扣除:
(1)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纳税人不是独生子女的,应当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款,每人每月分摊的扣款不得超过1000元。可通过赡养费、协议或受抚养人指定的分摊方式进行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应当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的分摊优先于约定的分摊。具体分配方式和金额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
国发[2018]41号:“第14条 纳税人或其配偶单独或共同使用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或住房公积金在中国境内为其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住房所发生的第一套住房贷款利息费用,按照贷款当年每月1000元的标准额度扣除实际发生利息,扣减期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首次住房贷款利息扣除一次。
本办法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享受第一套住房贷款利率的购房住房贷款。"
Q8:
与坏账损失挂钩的应收账款确认无法收回时,如何填写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申报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资产损失资料留存备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第15号公告)规定:“一、企业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资产损失时,只需填写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不再提交与资产损失相关的信息。相关资料由企业留存备查。"
资料来源:重庆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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