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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文章咱们简单探讨了一下有关N.D.的陷阱,
今天咱们就继续往下探讨:
当甲醛的测试结果为N.D.的时候,
我们是否就可以宣称“零甲醛”了呢?
如果有认真阅读上一篇文章的伙伴们都知道,N.D.在行业内通常都是相对于仪器检出限而言的,
例如一台仪器设备其仪器检出限是5mg/kg,
如果测试结果低于该检出限,
那么测试结果通常就显示为N.D.。
既然是低于5mg/kg该仪器设备就无法检测出来了,那么结果会不会就有多种可能?
例如,可能为4mg/kg,3mg/kg, 2mg/kg,0mg/kg 等等。
基于这种情况下,直接宣称为“零甲醛”,
大家说可以么?
以上是探讨的是GB18582中游离甲醛含量的表述方式,而这几年我们接触得更多的可能是释放量的概念。
例如“甲醛零排放”。 关于这个概念,
我们则要从另外一个层面来探讨了。
首先要知道这个“释放量”的概念。
不同的测试标准以及方法,
能代表的也就是特定时间以及空间范围内,
单一测试样品所逸散出来的量。
那么影响这个甲醛排放数据的因素就有非常多了,
例如单一空间内其测试样品的面积以及数量大小的不同,
或者同等数量以及同等面积下其不同的时间节点,
或者同等数量以及同等面积下其所在测试箱空间的大小,
其释放出来的量都可能会有所不同。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动态平衡跟静态平衡其得出的结果又有所不同。
甲醛测试结果为N.D.时候,
直接宣称“零甲醛”确实是不太严谨的,
该结论同样适用于甲醛释放量的情况。
我们常见的法国A+,
达到A+等级其甲醛释放量要求的限值是10微克/立方。
目前看到大部分的检出限为5微克/立方,
低于检出限正常可以显示为N.D.。
但更为严谨的第三方实验室通常都不直接显示N.D.,而是表述为<5微克/立方了,尽量避免客户误解N.D.等同于0 的这种情况。
综上,
如果没有具体的明确的数据表明该产品的甲醛为0 的时候,则建议千万不要在测试结果为N.D.时候就直接宣称“零甲醛”了。
当然,为了彰显产品的甲醛确实是非常的少,那我们用“极低,极小”等字眼会不会更严谨?
今天的分享就到这里,
希望可以给你带来启发,
动动你发财的小手,
让我知道你有在认真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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