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兼职被收取200元保证金 辛苦做活儿却白干
因合作书不是劳动合同 她们面临着维权难
7月22日,市民刘女士和王女士先后拨打早报热线,反映她们在兼职过程中的遭遇。她们两人都在我市颐和明珠大厦一家名叫鑫源装饰设计服务部的公司应聘了手工雕刻金鱼的兼职工作。在应聘当天,她们就分别向该服务部交了200元的产量保证金。随后,刘女士雕刻好的作品被服务部工作人员以各种理由拒收,无法获得报酬。而王女士发现作品根本无法达到商家要求,想退出不干,商家却拒绝退还200元保证金。她们都感觉受骗了。“我们去服务部找他们的时候,发现很多人的作品都不符合商家的要求被退回了。我感觉商家是以招聘为名骗取广大市民的钱财,希望早报能关注此事。”刘女士气愤地说。
(网友供图)
交了200元保证金 可没人能获得酬劳
据刘女士介绍,她是大学在校生,暑假在家中没事,一周前她和两个同学在网上看到了这家服务部的招聘信息,三人就一起去应聘了。当时,服务部的工作人员告诉她们,这份工作很简单,快手一个小时就能完成一幅作品,新手也只需一天就能刻好一幅,一幅作品的酬劳是20元,完成600元的工作量后,劳动者除了能获得基本酬劳之外还会获得400元奖金。劳动者完成的作品数量越多,奖金也越高。“他们给我们每人发了一把刻刀、一把小铲子和一套模具,我们每人交了200元的保证金。我回家才发现这些工具都很劣质,刀子都是弯的,模具的纸张也非常差。我在家里花了两天时间才刻了一幅作品,拿过去之后他们说线条不合格,不给我酬劳。我的另外两个同学也跟我一样的遭遇,其中一个同学先后刻了三幅作品均被商家退回,我们都感觉被骗了。”刘女士说。
刘女士还向记者出示了她与商家签订的合作书。合作书中称,乙方向甲方交产量保证金200元,保证给甲方加工300元的产品,甲方则向乙方提供工具一套,加工期间乙方更换任何工具免费。当乙方完成300元的成品时,甲方应当面一次性退还乙方所交的产量保证金200元。如乙方未完成300元成品就中途停止学习或放弃加工,甲方概不退还保证金,保证金全额用于赔偿甲方材料和工具损耗及产量违约金200元,合同自然终止。这样的合作书王女士也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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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被认定不合格 保证金打了水漂儿
王女士则称:“我当时向工作人员要求学会后再交保证金,他们不同意,告知我必须先交钱。我以前学过刺绣,感觉刻这些东西应该不难,可回家后我发现他们给的这些工具很难刻出合格的作品,我还请了同事帮我刻,大家都刻不出他们要求的效果。我才感觉上当了。”
7月22日上午,记者以应聘者身份与王女士一起前往该服务部。当王女士要求商家退还保证金时,一名女性工作人员马上表现得很激动,说王女士没有按照她教的做,完不成作品是王女士个人问题,钱绝对不会退还。而在王女士与女性工作人员交涉的过程中,记者留意到,先后有一男一女两个年轻人将完成的作品拿给工作人员,两人的作品均被工作人员认定为不合格。男青年在与记者交流中说:“来应聘的时候他们说这个工作很简单,薪酬日结,我也没考虑太多,没想到回家后才发现这么难。我雕刻了两天,前后花了六七个小时,最终还是刻得乱七八糟,那些纸张根本不行,稍微弄不好就烂掉了。我觉得我这200元钱是要打水漂儿了。”
劳动部门无法约束企业 劳动者维权要诉诸法律
当天下午,记者带着刘女士和其签订的合作书到市劳动监察局咨询。该局一名相关负责人在仔细阅读了合作书之后说:“按照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不能以任何理由向劳动者收取保证金、押金和服装费等费用。但是目前来看,劳动者与这家装饰服务部签订的并不是劳动合同,而只是双方自愿达成意向的合作书。合作书中也没有对劳动者的劳动时间、工作性质、薪酬待遇等情况作出具体的说明,合作书中的产量保证金的说法也与劳动法中的保证金概念不符,所以,我们劳动部门依据现有的《劳动法》,无法依据合作书的内容对企业进行约束。”
遇到这种情况,劳动者应该怎么去维权?这名负责人说:“司法部门的法律法规对合作及协议等内容有很多具体的规定,劳动者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权。”⑩ 记者 张岚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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