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1月3日电(记者姚均芳)11月2日晚,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会员管理规则》及31条细则和指引自11月15日起施行。
此前,北京证券交易所于9月17日发布了《投资者适宜性管理办法及配套业务指引》,并于10月30日发布了四项基本业务规则和六项上市审核配套规则及指引。到目前为止,北京证券交易所的七项基本业务规则已经全部发布。
北京证券交易所表示,本次发布的相关规定总体上延续了全国股权转让制度选定层面的有效制度安排,并遵循试点原则登记制度、调整和优化了有关上市公司监管和交易所责任的上级法律。
其中,交易规则是明确的。北京证券交易所对股票交易实行涨跌限制,涨跌限制比例为30%。股票交易不设价格限制的情形包括:向非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交易的第一日、退市合并期的第一日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北京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公告,如果选择层上市公司被转换为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其在转换日的股票交易将受到30%的限制,选择层最后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为其上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根据《交易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可采用的交易方式包括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盘后定价交易以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交易方式。以竞价交易方式买卖股票的,单次申报数量不得少于100股。单笔交易申报股数不少于10万股,或者交易金额不少于100万元的,可以采用大宗交易。
会员管理规则主要是规范北京证券交易所会员的证券交易及相关业务活动,保障交易安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北京证券交易所表示,下一步将陆续发布QFII和rqfii证券交易相关业务规则、发行和上市审计准则适用要求,继续做好市场体系建设,积极做好企业培训、投资者教育、会员验收等各项规章制度的实施工作,为北京证券交易所平稳开放、稳定运行奠定基础。(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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