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切接触者吴某行动轨迹公告
2021年8月2日8时55分接双鸭山市疾控中心转发的陕西省疾控中心《协查函》,我县有1人(吴某)与重庆市江津区初筛发现2例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病例有过相关接触,为其密切接触者(B类)。现将吴某2021年7月23日以来行动轨迹公布如下:
一、西安期间行动轨迹
2021年7月23日11时左右,在西安市洒金桥地铁站乘1号线在纺织城站下车,之后在该站口乘坐大巴车,于13时左右到达秦始皇兵马俑博物馆,15时在“老米家泡馍店”就餐,15时10分在秦始皇兵马俑博物馆景区门口乘坐大巴车,于17时10分到达鼓楼地铁站乘坐地铁,17时30分到达城墙地铁站,在城墙景点游玩,20时到景点附近星巴克喝咖啡,21时20分步行至附近粉巷13号陕菜馆就餐,之后步行至回民街游玩,21时左右步行至青住悦享酒店517房间入住。
7月24日11时,从入住酒店出发,步行至洒金桥地铁站乘坐4号线,到陕西历史博物馆站下车,在陕西历史博物馆游玩后,13时到子午路张记肉夹馍餐厅就餐,15时30分,在陕西历史博物馆地铁站乘地铁至大雁塔站下车,16时到百里长安汉服体验馆,18时在大雁塔地铁站乘地铁,到大唐芙蓉园站下车,在大唐芙蓉园游玩,21时在大唐芙蓉园站乘地铁4号线在洒金桥站下车,步行至青住悦享酒店517房间入住。
7月25日13时左右,步行至西安市定家小酥肉餐厅就餐,之后步行至洒金桥地铁站,乘地铁3号线,于14时到达大雁塔站下车,步行至大悦城商场购物,17时30分在大悦城争鲜回转寿司餐厅就餐,19时步行至大雁塔北广场音乐喷泉和大唐不夜城游玩,21时30分在大雁塔地铁站乘3号线到洒金桥站下车,步行至青住悦享酒店517房间入住。
7月26日3时,乘坐入住酒店小面包车去咸阳机场,至此结束西安之旅。
二、山东期间行动轨迹
7月26日6时40分,在咸阳机场乘坐长航9H8395次航班,于8时50分到达山东烟台蓬莱机场,11时乘机场大巴前往威海市,13时到达威海市,乘出租车到滨海路明珠花园小区9号楼,17时由该小区乘滴滴打车到青岛路百望海园小区住宿,19时到小区附近小时候烧烤店就餐,21时回百望海园小区住宿。
7月27日12时,乘43路公交车在港华燃气站上车至市立第二医院站下车,步行至附近移动营业厅办理业务,14时步行至威高广场游玩儿,14时30分在必胜客餐厅就餐,15时到威高广场购物,17时40分在威高广场乐天电影院看电影,21时到威高广场附近大排档就餐,22时30分返回百望海园小区住宿。
7月28日13时,乘12路公交车从港华燃气站上车至高区人力市场站下车,步行至林海公园、威海国际海水浴场游玩,15时步行至火炬八街游玩,16时乘出租车至滨海路明珠花园小区9号楼,19时骑共享单车回青岛路百望海园小区住宿。
7月29日12时,乘滴滴打车到万达广场海底捞餐厅就餐,14时乘滴滴打车到威高广场,步行至环翠楼景点,16时乘出租车回青岛路百望海园小区,19时在小区附近景仁馅饼店就餐。19时30分到雁喜堂药店买晕车药,之后步行至青岛路百望海园小区住宿。
7月30日9时,乘出租车到威海大厦,10时在威海大厦乘机场大巴前往烟台机场,至此结束山东之行。
三、返宝期间行动轨迹
7月30日13时45分,在烟台机场乘坐东航MU5381航班,于16时15分到达佳木斯东郊机场,18时30分由亲属驾车接至七星泡镇富盛家园小区家中。19时到七星泡镇辽M烧烤店就餐,20时30分步行回家。
7月31日17时步行至七星泡镇沃谷大酒店,17时30分步行回家。
8月1日6时,亲属驾车带其到宝清县人民医院做核酸检测,9时返回七星泡镇家中,11时到七星泡镇沃谷大酒店参加婚宴,13时返回家中。
8月2日11时37分,被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凡在上述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同一交通工具与密切接触者吴某存在接触可能人员,主动与宝清县疾控中心联系。同时,密切关注自身健康状况,自即日起连续14天自行居家隔离,坚持每天监测体温。确无居家隔离条件的,请联系所在乡镇、社区。如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请立即到附近发热门诊(宝清县人民医院、852农场医院、853农场医院、597农场医院)就诊,请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就诊过程中要全程佩戴口罩。
如有消毒、隔离、防护等相关防疫问题,可与宝清县疾控中心联系咨询。宝清县疾控中心24小时联系电话:
0469-6190535;13349332120。
宝清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1年8月4日
集贤县疾控中心发布
2021年8月2日16:42,集贤县疾控中心接到饶河县疾控中心风险提示信息,李某与西安市临潼区秦始皇兵马俑博物馆参观人员,阳性病例刘某、李某某有轨迹交集。李某于7月26日返回集贤县,目前正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身体无异常,两次核酸检测阴性,已完成两剂次新冠疫苗接种。现寻找与李某行动轨迹有交集或接触人员。
李某主要行踪轨迹如下:
7月19日,乘坐佳木斯机东郊机场至烟台蓬莱机场航班SC4922,到西安培训。
7月23日14时左右进入西安市临潼区秦始皇兵马俑博物馆游览,由于人多,仅进入1号坑参观,未去3号坑纪念品店参观。
7月26日6:40,乘坐西安至烟台9H8395(座位号48H)航班到烟台,然后换乘烟台至佳木斯东郊机场HC4921(座位号25B)航班到佳木斯,后拼出租车(车号不详)返回集贤家中,仅接触家人。
7月28日11:10到家乐购超市购物,全程佩戴口罩,在蔬菜水果区购买水果,在1号收银台付款后,11:30离开回家。
7月31日9:10左右到集贤县人民医院核酸采集点核酸采样,结果为阴性。
8月1日4点左右,一家三口(丈夫王某,儿子王某某)自驾车去饶河,上午8时左右,在饶河县百合广场北侧药店买药(去过四家药店,都挨着,只记住两家,分别为仁济药店、康宁药店),9:19去县殡仪馆为父亲缴纳骨灰盒寄存费,11时左右驾车前往五林洞镇向阳村母亲家送药,14:58自驾到集贤。
请与上述公布的风险人员行程轨迹有交集、同航班、同车次的人员,立即向所在地社区(村屯)和疾控中心报告,并配合做好各项防控措施。若有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及时就近到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主动向接诊医生报告行踪轨迹,就医过程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请广大市民相互转告,如有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县疾控中心值班电话
0469 4694803
集贤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8月4日
饶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8月2日下午17:42时饶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到建三江管委会推送到八五九农场关于陕西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风险提示函》。饶河县有3人(1人居住在集贤)与西安市临潼区秦始皇兵马俑博物馆参观人员,阳性病例刘某、李某某有轨迹交集。3人目前正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身体无异常,两次核酸检测阴性,已完成两剂次新冠疫苗接种。现寻找与3人行动轨迹有交集或接触人员。
一、1人行程轨迹
8月1日上午8点15分在饶河县百合广场北侧的百草堂药店购买药品。9点19分自驾车去饶河县殡仪馆缴纳骨灰盒寄存费。11点5分驾车到五林洞镇向阳村,后即驾车返回集贤。
二、2人行程轨迹(2人行程一致)
7月23日到兵马俑博物馆参观排队时间为15:50分,全程佩戴口罩,导游带领参观1号坑时间为16:20分,之后又分别去2.3.号坑参观,于17:30分出3坑,18:05分离开兵马俑景区,导游车送回西安楼兰宾馆,后无外出。
7月24日13:06乘坐广元到哈尔滨火车K546次(5车15号下铺、16号下铺)。
7月26日07:00到达哈尔滨火车站,在火车站候车,下午16:45哈尔滨乘坐K7065次(检票口:14,座位号:8车19号下铺、20号下铺)到前锋火车站。
7月27日04:32时到达前锋,下车后乘坐5:40分前锋到八五九农场客车(黑R36155),6:20分到达八五九农场,1人坐在司机后面第二个座位上,另1人坐在第三个座位上,自述全程佩戴口罩。
7月28日到8月2日一直在自家地点干农活,未外出。
如有与上述轨迹交集或同车次的人员,请主动向社区、乡镇、农场及单位报备,并落实饶河县相关疫情防控措施。同时建议广大居民近期非必要不要外出,不要到中高风险所在地市游玩。请广大居民相互转告,如有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
饶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电话:
0469-5622877。
饶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8月4日
北安市2名确诊病例密接者行程轨迹公布
紧急寻找次密接人员
黑龙江省北安市8月5日发布公告称,8月4日北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到上级推送,涉及北安市两名密切接触者,现寻找该两名密切接触者的次密接者。两名密切接触者的行程轨迹如下:
刘某某、龙某8月2日乘坐亲属私家车21时抵达北安。到北安后在老中医院东侧三道街面香源鸡蛋手擀面馆(西侧靠近楼梯第一座)吃面。21时30分许返回到家中未外出。
8月3日,8时30分步行至百盛社区,于9时许到达社区工作大厅取材料。9时30分许步行至家后与龙某打车至市第一人民医院后院核酸采集点(9时40许到达,停留6~7分钟)进行核酸检测。10时许与龙某步行至小五道街摊位(步行街交口东20米左右,道南,女性摊主,现金支付)购买蔬菜,于11时许步行返回家中后未外出。
8月4日,16时15分许刘某某独自步行至铁路市场(兆麟小学东侧),抵达市场在一个摊位购买蔬菜(女性摊主,道北西数20多米,有货架子,停留近10分钟,现金支付)。16时40分步行至家中后未外出。
请在同一时间内,与上述行程轨迹重合的人员及时向所在社区、单位或市疾控中心(6690119)报告,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落实健康监测、核酸检测、隔离观察、流行病学调查等相关防控措施。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主动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个人健康防护措施,戴口罩、勤洗手、接种疫苗、保持社交距离!
海伦市密接人员
活动轨迹公布
8月4日,黑龙江哈尔滨市疾控中心通报:
牡丹江发现1例境外返回人员核酸检测疑似阳性,该人在8月2日乘坐CZ6359航班从郑州飞往哈尔滨,经调查显示,黑龙江海伦市居民王某、慈某、张某同机返回,在同一空间暴露,存在风险。请有与下列轨迹相同人员第一时间到所在街道社区、乡镇村屯报备,自觉接受核酸检测隔离管控等措施。行动轨迹如下:
王某:
8月2日18时5分乘坐K7031次列车13车厢,21时20分到达海伦。
8月3日,9时去花园社区,9时40分到市医院采集核酸,10时30分到大家庭东侧南二路鹏峰超市,11时在新学府小区门口超市,15时到体育场西北侧跳舞区,16时40分在新学府小区门口超市。
8月4日,中午到二轻医院对面极品牛肉板面。19时到鲜光狗肉馆,20时到水一方商务会馆。
慈某、张某:
8月2日16时两人下飞机后直接在机场乘出租车出飞机场,然后换乘一辆出租车返回海伦市。到达海伦市后,20时许入住万豪宾馆。
8月3日,12时许乘出租车到扎音河黄围加油站,14时许去往扎音河卫生院。17时许自驾到海北镇牛肉面饭馆,其间张某曾去海北华辰超市。
8月4日,慈某在扎音河黄围加油站加油。
牡丹江一带密接的3名密接人员
在鸡西活动轨迹公布
2021年8月2日,重庆市江津区新冠肺炎病例刘某、李某某于7月23日的一名同乘密接人员(闫某某)现在牡丹江市。经核实调查,密切接触者(闫某某)于2021年7月28日乘坐G3601次列车(哈尔滨西至牡丹江)的同乘密接人员共3人。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要求这3人已经进行隔离管控,8月2日进行核酸采样,结果为阴性。
鸡西市鸡冠区疾控中心经过流行病学调查,行程轨迹如下:
1、邢某某,女
7月28日,21:00乘坐G3601号高铁(哈尔滨-牡丹江)13车,23:16乘坐K7089号列车(牡丹江-鸡西)。
7月29日,凌晨2:10-2:20鸡西火车站出站口,2:20-2:30打车到爱尚家宾馆入住,6:15-6:30步行爱尚家宾馆到鸡矿医院,6:30-7:10神经内科大厅,7:10-7:20鸡矿医院急诊收款,7:30-8:20核酸采样,8:20-9:00医院大院里溜达,9:00-10:00神经内科大厅坐着等候,10:00-11:00回宾馆休息。11:00-12:00朝鲜冷面馆吃饭,12:30-20:20神经内科502室3床陪护父亲,20:25三源食杂店,20:25步行鸡矿医院至爱尚家宾馆。
7月30日,6:00-7:30南山早市,12:00住院部收费处,20:10医院一楼超市,后留院陪床。
7月31日,9:00-9:10步行鸡矿医院至爱尚家宾馆,11:30-11:57牛牛面馆,13:00-13:20喜家德,13:20路边买鸡蛋饼,13:20-13:30步行鸡矿医院至爱尚家宾馆,17:00-17:15步行爱尚家宾馆回鸡矿医院,20:30-20:45步行鸡矿医院至爱尚家宾馆。
8月1日,6点-6:30南山早市,6:30-6:40华夏粥铺,7:00神经内科502室3床陪护父亲,15:30-15:40鸡矿医院1楼超市,20:30-20:45路边买鸡蛋饼,20:30-20:55步行鸡矿医院至爱尚家宾馆。
8月2日,6:40-7:00步行爱尚家宾馆到鸡矿医院,6:45-6:55华夏粥铺,12:30-12:40华夏粥铺。
2、邢某某,男
7月28日,21:00乘坐G3601号高铁(哈尔滨-牡丹江)13车,23:16乘坐K7089号列车(牡丹江-鸡西)。
7月29日,凌晨2:10-2:20鸡西火车站出站口,2:20-2:30打车到爱尚家宾馆入住,6:15-6:30步行爱尚家宾馆回鸡矿医院,6:30-7:10楼神经内科大厅,7:10-7:20鸡矿医院急诊收款,7:30-8:20核酸采样,8:20-9:00医院大院里溜达,9:00-10:00神经内科大厅坐着等候,10:00-11:00回宾馆休息,11:00-12:00朝鲜冷面馆吃饭,12:30回医院取核酸报告,12:40回神经内科502室3床陪护父亲,留院陪护。
7月30日,9:00-9:15医院一楼超市买毛巾,11:00-11:10步行鸡矿医院到爱尚家宾馆休息,在爱尚家宾馆一楼买东西后回房休息,15:30-15:55老乐包子铺吃饭,16:00-16:20和平商场超市买东西,16:30-16:45老乐包子铺,20:00-20:10步行鸡矿医院到爱尚家宾馆。
7月31日,6:00-6:18豆腐脑店和老乐包子铺买饭,6:35-6:45医院1楼超市买东西,7:30-7:40在医院1楼超市买东西,12:20-12:40和平商场超市买东西后回5楼神经内科病房,18:20-18:30老乐包子铺吃饭,18:30-18:35鸡矿医院对面买鸡蛋饼,然后到5楼神经内科502室3床陪护父亲,当天留院陪床。
8月1日,7:30-7步行鸡矿医院到爱尚家宾馆,11:30-11:50华夏粥铺吃饭,13:00-13:18在和平商场超市买水果送到病房然后离开,17:10-17:20华夏粥铺打包送回病房,17:22医院1楼超市买东西,然后到5楼神经内科502室3床陪护父亲,当天留院陪床。
8月2日,9:30-9:40医院1楼超市买东西,10:40-11:00华夏粥铺吃饭,后回宾馆休息,14:50-15:00住院交费处交款,后医院1楼超市买东西,15:13接到鸡冠区疾控电话后准备集中隔离。
3、刘某某,女
7月28日,21:00乘坐G3601号高铁(哈尔滨-牡丹江),座号记不清了,22:46到达牡丹江后直接转乘K7089号列车(牡丹江-鸡西)。
7月29日,2:10-2:25到达鸡西火车站后打车回家,15:00-15:30左右在小区院里散步,19:00-19:20在小区里乘凉。
7月30日,7:10-7:20打车到儿童公园,7:30-8:15坐杏花公交车到杏花,8:20-4:25到杏花的家里收拾菜园子,4:30-15:15坐杏花客车在新大商下车,15:30-16:00坐189线回到家里。
7月31日,18:00-19:00在小区散步。
8月1日,18:00-19:00在小区散步。
8月2日,5:05-5:20打车到儿童公园,5:30-6:15坐客车到杏花,6:20-15:45到杏花的家里收拾菜园子,16:00-16:30坐回程车回到鸡冠区家中,19:40打车到河滨公园,在公园等人,19:55疾控中心的电话,20:46到隔离点集中隔离。
温馨提示
在同一时间内
与上述3人行程轨迹
重合的人员为一般接触者
1、如有市民发现与上述3人行程轨迹重合请及时向所在地的街道、社区报告,配合相关部门接受社区健康监测,做好核酸检测、医学观察、流行病学调查等相关防控措施。
2、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传谣、不信谣,主动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个人健康防护措施,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离,要减少与他人接触,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
3、在此期间若出现发热、乏力、咳嗽等呼吸道症状时,请第一时间联系鸡冠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电话2655124或自行前往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就医途中,请勿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全程佩戴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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