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技术转让合同
技术转让合同是指转让者将其拥有的专利和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有偿转让他人的行为订立的合同。技术转让主要包括专利申请权、专利权、专利实施许可、专利秘密转让。
- 技术开发合同
技术开发合同是指开发者接受他人委托,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进行研究开发的行为订立的合同。技术开发主要包括:技术委托开发及技术合作合同。
- 技术咨询合同
技术咨询合同是指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及分析评价报告等。
- 技术服务
技术服务是指服务者接受他人委托,以技术知识解决特定的技术问题。
● 【 可作为申请办理减免增值税的备案材料】
根据国家税收政策,四类技术合同(开发、转让、咨询、服务)中,开发和转让两类合同经认定登记,可向税务部门申请办理减免增值税的优惠。
● 【 可作为申请办理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的备案材料】
认定登记,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具体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 【 可作为申请办理技术成果交易补助的证明材料】
科技成果交易补助采取事后立项事后补助方式,鼓励引进国内外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的技术成果并在广州实现转化,对购买技术成果的广州企业,按技术合同中实际发生的技术交易额的5%给予补助,每个企业单一年度补助金额累计不超过500万元。
● 【 可作为申请办理技术合同登记服务奖补的证明材料】
对符合条件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点,实行技术合同登记服务奖补制度,年度经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成交额达1亿元以上(含1亿元),按每亿元交易额0.5万元的比例给予奖补。
● 【 可作为创新券后补助的证明材料】
申领科技创新券时,已签订服务合同(协议)并进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的可优先。
● 【 可作为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留存备查材料】
经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的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并将已取得地市级(含)以上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鉴定意见,作为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资料留存备查。
● 【 可作为奖酬金提取的证明材料】
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对科技人员在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中开展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活动可提取奖酬金。
● 【 可作为职称评价的证明材料】
科技人员作为第一主持(责任)人研发具有市场发展前景和应用价值的高新技术并成功实现转化和产业化,单个技术转让项目技术交易额累计达到50 万元或3 年内多个技术转让项目技术交易额累计达到100万元的,在参与职称评审时每个项目或每100 万元可替代一项纵向课题要求。
1. 提交资料
申请单位向西安市认定登记机构提交技术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相关技术要求、技术方案等附件材料。
2. 书面审查
认定登记机构进行书面审查判定技术合同类别、核定技术性收入。若为非免税类合同,则出具《陕西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
3. 复审上报
免税类技术合同由认定机构上报西安市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由西安市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复审合格后,汇总上报陕西省科技厅审核。
4. 报送省厅
陕西省科技厅审核合格后,出具《陕西省科学技术厅技术合同审核文件》
5. 下发文件
西安市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将《陕西省科学技术厅技术合同合同审核文件》下发各登记机构。
6. 办理免税
企业领取合同原件、《陕西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和《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合同审核文件》,办理免税。
对未予登记的合同有异议,可向西安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提请复核。办理时限:自受理认定登记审核之日起30天内完成登记事项。
若有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意愿的企业,请负责人及时联系创业翼企服平台,我们将借助平台现有资源优势,协助企业开展认定登记工作,帮助企业解决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