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刑事拘留会留案底吗(无理要求删除“前科”,寻衅滋事再添“案底”!毕节一男子被行政拘留8天)



影视剧中警察说的案底是什么?就是指有刑事犯罪前科的犯罪记录。我国没有规定案底(前科)撤销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00条的规定: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在入伍、就业的时候,应当如实向有关单位报告自己曾受过刑事处罚,不得隐瞒。


可是,毕节七星关一男子跑到警局找到警察要求消除其案底,结果反增加一条记录。来看看怎么回事?


9月3日,男子王某来到毕节市公安局七星关分局朱昌派出所,大喊:“我要找你们所长,快点把我前科记录删了!如果不删,我就天天来,直到你们删了为止!”


“我国法律规定案底是不能消除的,虽然公安机关可以查询有无犯罪记录,但案底是不能消除的!”朱昌派出所民警再一次对王某解释道。


“我不管,我就认你们派出所,必须给我删了!不然我就不走了!”


说完,王某便横躺在派出所值班室的沙发上,耍起了无赖。


王某为何要求派出所删除“案底”?又为何如此无赖呢?



王某躺在沙发上耍起了无赖



原来,2004年2月,王某与兄弟王某远因财产分割问题产生矛盾,伙同其子将王某远打伤住院。2007年1月被七星关区人民法院(原毕节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因孙子即将大学毕业,王某担心前科记录对孙子就业有影响,便三番五次来到派出所,要求将其前科记录删除。


鉴于对王某的多次劝说解释无效,其耍赖撒泼已经严重扰乱了派出所的办公秩序,毕节警方依法将王某传唤至分局办案中心接受询问。



王某因涉嫌寻衅滋事被依法行政拘留8日


经审讯,王某对其多次无理闹事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经过民警批评教育,王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但是,王某得为自己犯下的错承担后果:因涉嫌寻衅滋事被依法行政拘留8日,再添一个“案底”。


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记者 罗华

编辑 高琴

编审 赵宏斌 杨天雪

刑事拘留会留案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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