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法规定的视同销售货物行为有哪些(哪些情况视同销售处理?视同销售的8种情况分别是什么?)

视同销售是指在会计上不作为销售核算,而在税收上作为销售,主要用来确认收入计缴税金的商品或劳务的转移行为,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等都会涉及到视同销售。那么哪些情况视同销售处理?视同销售的8种情况分别是什么?快来学习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单位或个体经营者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增值税法规

✔(2)销售代销货物;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其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4)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7)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视同销售的8种情况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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