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导引
检察服务大厅信访接待室内,控申科、民行科的工作人员正在接待来访人员王阿姨,同时接访的还有余姚市法律援助中心驻市检察院工作站值班律师。“王阿姨,这位张律师免费为您提供法律咨询,帮您解惑释疑。”我院控申科科长陈海霞介绍道。
此前, 王阿姨因对1993年的房屋拆迁安置问题不满意,事后曾向多个部门信访,也向市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但对处理结果均不满意。近日,她怀着试试看的心态来到市检察院反映她的诉求。
张律师倾听王阿姨诉说后,查阅了相关材料,就该拆迁补偿问题从政策、证据、法律规定的角度,详细阐释信访人的诉求并无证据支持,法院的判决、裁定符合法律规定,劝其服判息诉。
工作开展动态
今年7月初,我院会同市司法局联合出台《余姚市人民检察院、余姚市司法局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该实施办法明确了律师参与处理信访案的组织形式、权责关系等问题。
8月22日,“余姚市法律援助中心检察院工作站”正式挂牌成立,旨在充分发挥律师专业优势,为信访人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化解矛盾纠纷、进行明法释理等工作,以引导信访人依法、有序、理性地表达诉求。
9月1日,我院联合市司法局召开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联席会议,就开展该项工作的实施办法及市法律援助中心驻本院工作站驻站律师的行为规范作了具体要求和沟通。29名入选律师出席了会议并参与探讨。
检察官的反馈
“涉法涉诉案件的当事人往往缺乏律师的专业意见,律师以第三方身份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化解,有助于更好地化解矛盾。”据介绍,每周三上午是该院固定的律师值班接访日,参与接访的律师由市司法局指派,受指派的律师必须持律师执业证上岗。
“一些信访当事人对检察机关有距离感,接访律师依据法律、事实耐心解答,往往会成为检察机关与当事人之间的调和剂。”我院民行科副科长周幼冲深有感触。
“该工作站运行以来,值班律师共接访处理涉法涉诉案件4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10余次。”副检察长凤丹说到,“律师参与接访,也促使检察机关进一步增强司法公信力,切实提高依法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能力与效果。”
后记:律师和检察官的关系
检察官和律师同属于法律职业共同体,都是法治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两者虽然角色定位、职责分工等不尽相同,但秉承相同的法治理念、职业信仰和价值观,肩负共同的历史使命,在本质上和基本要求上是一致的。因此,检察官和律师之间不是简单的控辩关系、对抗关系,双方既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又要相互尊重、相互支持;既要相互信任、平等交流,又要依法规范、相互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