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置土地处置53号令(惠州去年盘活闲置用地超4万亩!这宗6.5万㎡地块或无偿收回)

城市融深融湾提速,产业项目聚集发展对用地空间需求激增。如何做好用地保障?优化新增用地指标规划报批机制的同时,着力盘活闲置用地成为全市各县区的共识。

17日,惠州市博罗县自然资源局发布一则《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博自然资(供管)闲调(2022)6号】。针对海南金石企业发展总公司一宗位于罗阳街道义和社区石巷上坑(土名)地段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多年闲置问题进行调查。

闲置土地

该《调查通知书》指出,海南金石企业发展总公司经批准取得位于博罗县罗阳街道义和社区石巷上坑(土名)地段,面积为65980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为:博府国用(1992)字第132200001号。企业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按原出让合同约定的期限及开发条件进行开发建设。

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第二条的规定,该宗土地存在至今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进行开发建设的情况,涉嫌构成闲置土地。该局依法对该宗土地进行调查,业主单位需在30日内提供土地权利证明文件和宗地是否闲置的原因说明及辅证材料,并确保材料真实。逾期不提供将根据其他调查材料进行闲置土地认定。

综合该涉嫌闲置土地的地块使用权证号,该宗地编号属于1992年博罗国有用地,距离当前约30年。若调查核实属于土地闲置,根据处置办法,若因企业导致闲置该宗地块将被政府无偿收回,这也将有力地为区域新项目的落地腾挪出有效的空间。

记者注意到,面对近年来融深融湾背景下产业的集聚发展局面,惠州市自然资源部门充分把握“增存挂钩”政策机遇,通过大力开展“双处置行动”有效盘活存量土地为产业发展拓展空间。据市自然资源局统计数据显示,仅在2021年,惠州全市便处置系统内批而未供土地17894亩、系统内闲置土地10366亩,系统外历史批文和闲置土地17715亩,为全市提供了4万亩用地保障重点项目、重点园区和工业实体项目建设。

【记者】张峰

【通讯员】周泽勇

【作者】 张峰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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