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商标举例(“莆田鞋”集体商标获批,何谓“集体商标”?)

近日,“莆田鞋图形”集体商标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成功注册。在“莆田鞋”的图形商标里,一根鞋带为主体,串起了“莆田”拼音的首字母“PT”,核定使用商品/服务项目包括运动鞋、儿童运动鞋、休闲鞋、轻便胶鞋、足部防护安全鞋、旅游鞋、儿童旅游鞋和皮鞋等。 “莆田鞋图形”集体商标的注册人是莆田市鞋业协会,商标权属于莆田市鞋业协会。

鞋业是莆田市重要的支柱产业。莆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官网显示,截至2018年12月莆田市全市有制鞋及相关企业4000多家,从业人员50多万人。

根据媒体的报道,“莆田鞋”商标的具体运营管理,是由“莆田名品品牌管理有限公司”来操作,目前已授权16家莆田鞋企使用该商标。

集体商标

那什么是集体商标呢?

根据《商标法》第3条的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平常我们所说的商标大部分是指商品商标,这也是最常见的商标。而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

集体商标的使用者同属于某一个组织,而不是出自某一生产者或经营者。因此,体现其“共有”和“共用”的特点。它的注册、使用及管理均应制订统一的规则,并将之公诸于众,集体成员相互遵守并受到公众的监督。

目前,比较常见的集体商标有:“五常大米”、“长白山人参”、“山西老陈醋等”。

此次莆田市鞋业协会将“莆田”相关文字或图形申请商标,也是为了提高莆田地区制鞋行业的竞争力。就如莆田当地官员所说,“现在的消费者关心你的产品质量,还在意你品牌是否有趣、有故事,这就有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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