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应对照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

  为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切实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根据职业病防治工作需要,国家卫生计生委、安全监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全国总工会联合组织对《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简称《目录》)进行了修订,从2015年11月17日起施行。2002年3月11日原卫生部印发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同时废止。

  《目录》将职业病危害因素分为六大类:粉尘、化学、物理、放射性、生物和其他因素,其中粉尘危害因素列举了52种,化学危害因素列举了375种,物理危害因素列举了15种,放射性危害因素列举了8种,生物危害因素列举了6种,其他类危害因素列举了3种。本文就化学、物理、放射性、生物危害因素做了节选供参考。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




本文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官网


您可以还会对下面的文章感兴趣:

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后

点击右上角发送给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