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机构的办学许可证可以查吗(无《办学许可证》、涉嫌构成虚假宣传!钦州一校外培训机构被查)


执法人员在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检查。 刘思思/摄

前台摆放着“最佳教学品质机构”的荣誉牌匾,墙壁张贴的“师资团队”宣传栏上,28名老师被标榜为“金牌教师”“优秀教师”或“精英教师”,而且承诺培训效果。然而,面对有关部门的检查,该机构却拿不出《办学许可证》,所谓的“金牌教师”也是自封的。8月9日,记者获悉,因涉嫌虚假宣传,钦州一校外培训机构被立案调查,或面临20万元罚款。

据钦州市市场监管局行政执法科科长黄开琼介绍,近日,该局联合钦州市教育局开展查处校外培训机构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时,对一家名为“钦州市比洋教育管理学校”的校外培训机构教学点进行检查,发现涉事机构无证办学且涉嫌虚假宣传。

执法人员检查时发现,该机构是一家专门提供校外课程培训的盈利性教育机构,截至检查当日并未办理《办学许可证》,在其经营场所前台摆放的“最佳教学品质机构”荣誉牌匾,也非相关权威部门颁发。涉事机构在“师资团队”宣传栏所标示的28名教师中,只有8名获得教师资格证书,所谓的“金牌教师”“优秀教师”“精英教师”等称号,都是该机构自评出来的。

此外,涉事机构为了进行商业宣传,还印制了宣传展架、宣传海报和宣传栏,摆放在经营场所,并对外发放宣传袋等物品,且在宣传时对师资力量进行不实表述,并向家长承诺培训效果。

黄开琼说,涉事机构在对有偿培训课程进行商业宣传时,对师资力量、培训效果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表述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涉嫌构成虚假宣传。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钦州市市场监管局当场责令涉事机构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拟对其作出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目前,此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据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自市场监管总局部署开展查处校外培训机构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以来,全区市场监管部门在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的统一部署下,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迅速查办典型违法案件,释放出从严监管各类教育培训机构的信号。目前,广西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已检查校外培训机构459家次,立案17件,开展查处校外培训机构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取得了初步成效,对校外培训机构违规行为形成强大震慑。

法条链接:

培训机构的办学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条款

●第八条 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第二十条 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属于发布虚假广告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处罚。

来源:http://resource.cloudgx.cn/files/gxapp/News/202108/10/760821.html?_s=1628562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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