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多了一个小孩,不算超员吧”
很多人对此不以为意,心存侥幸
判定是否超员只需看行驶证上核定的是几人
多一个人哪怕是婴儿也算超员
安全无小事,超员无疑给行车带来一定的风险
一旦发生意外,后果不堪设想
近日,高速交警四支队查处几起超员违法行为
希望广大驾驶员朋友以此为戒
不要触碰法律红线
案例一:超员危害大,切莫图方便
01案例详情
7月9日17时01分许,山西高速交警四支队三大队民警在侯平高速公路闻喜收费站执勤时,对一辆车牌号为晋M7D***的小型普通客车进行检查时,一打开车窗,民警发现原本核定载客人数为5人的车辆,现在车内却坐了7人,涉嫌超员的违法行为。经询问,驾驶员王某称车里的都是自家亲属,为了图方便,认为多载两个小孩超员没什么大碍,就侥幸上了高速,不料还是被执勤民警查获。
很多人认为,儿童或婴儿不占座,几乎不会增加额外重量,肯定不算超载。其实,交通法规针对非营运客车关于“超员”的规定中,并未对乘车人员的身高、体重、年龄等作出规定,只规定了“数量”。所以,是否超员只需看行驶证上核定的是几人,多一个人哪怕是婴儿也是算超员。
02处罚决定
民警对驾驶人进行批评教育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驾驶员王某超员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同时现场监督其安全转运超载的人员。
03交警提示
超员会导致车辆行驶不稳定性增加,惯性加大、制动距离加长,危险性也相应增大,同时车辆易发生爆胎、失控等危险情况,无论是驾驶人还是乘客,切莫存在侥幸心理,都应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为了出行安全,驾驶员切记不要超员超载,乘车人也不要乘坐超员车辆。
案例二:多载小孩也属超员 安全细节不容忽视
01案例详情
2020年7月14日,山西高速交警四支队一大队在辖区长临高速安泽收费站开展集中行动。期间,查处一起小型轿车超员的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
当日17时许,大队民警在辖区安泽收费站开展集中行动时,发现正在驶来的一辆车牌号为晋D*****的小型轿车内似乎很拥挤,于是示意该车辆停车接受检查。当民警走上前检查该车时发现,车后座满满当当“塞着”4个人(其中一名小孩躺在后排座位的大人怀里),加上车辆驾驶人和副驾驶,共6人,而该车核载人数为5人,已经达到超员百分之20以上!
02处罚决定
最后,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驾驶人席某超员百分之20%以上的违法行为作出驾驶证记6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03交警提示
儿童乘车应选用安全座椅,不能单独坐在副驾驶或者成人大腿上,因为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儿童极易因碰撞而受伤。另外,车辆在超员状态下,载重增加,车辆惯性加大、制动距离加长,危险性也相应增大。如果严重超员、超载,极易因轮胎负荷过重变形爆裂等导致车辆失控,从而引发交通事故。
案例三:车辆超员被查处 老司机一脸茫然
01案例详情
一位有着近20年驾龄的老司机,开车超员被民警查处后,竟然一脸茫然,称自己不知道超员。这是发生在山西省南坡收费站的一幕。
2020年7月15日16时40分,山西高速交警四支队五大队在山西省侯平高速运三段南坡收费站开展“减量空大”专项行动,在对一辆面包车例行检查,民警询问驾驶员巩某车内乘客有几人时,驾驶员告知民警车内坐了7个人,加上自己是8个人;民警透过玻璃发现车内挤的满满当当,怀疑该车有超员的嫌疑,随即让巩某把车窗放下,并打开车门后,经过民警现场清点人数为9人。
驾驶员巩某一脸茫然,称自己以为拉的就是8个人,要不是民警认真清点了一下人数,自己还真的不知道拉了几个人。民警告知巩某,该手持的驾驶证A2为长期有效期机动车驾驶证,作为驾龄近20年的老司机,应该做到安全行车。同时民警经过对车辆上面的乘客进行了解,该车内的乘客都是到南坡附近打工的。民警告知乘客,在高速公路上面乘坐超员车十分危险,以后不要乘坐超员车。
02处罚决定
随后,民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巩某驾驶机动车超员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
03交警提示
面包车超员十分危险,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当车辆在高速公路行驶时,由于车速较快,如遇轻微转弯、刹车等,很容易造成人员磕碰。另外,在高速公路行驶,极易因轮胎负荷较重,变形过大引起爆胎、方向偏驶、制动失灵、转向失控等不安全因素,从而引发交通事故。所以出门打工一定不能为了一时方便而惘顾法律,为了自己的安全和家人的幸福,千万不要驾驶和乘坐超员车。
山西高速交警四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