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合作社贷款无力偿还怎么办(银行借款种香菇 无力偿还起纠纷 远安法院及时化解矛盾借贷双方互利共赢)



远安县茅坪场镇林某夫妇食用菌合作社内工人们正在棚里收菇,呈现一片繁忙景象,殊不知前几日,林某还在为与远安某银行之间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苦恼不已。




2017年8月,林某为法定代表人的食用菌合作社因香菇种植流动资金需要,向远安某银行申请借款,并订立合同。林某出具担保函,为该借款提供连带保证,秦某作为林某妻子亦签字同意。


但到了约定的还款日,合作社仅偿还部分借款本金及利息,尚欠借款本金及利息70多万元,银行多次催收未果,故提起诉讼。


承办法官张佑和接到案件后,了解到该案件中企业双方为长期合作伙伴,前期合作顺利,由于近期合作社资金暂时周转困难,如果直接判决后执行,银行不仅无法按期拿到全部欠款,合作社也将无法经营,两败俱伤。


农业合作社贷款

承办法官当即决定组织双方调解,一番释法明理后,双方都认识到其中利弊,银行主动退让,也表示愿意帮助合作社渡过暂时的难关。


最终,双方达成协议,重新约定了还款时间,合作社承诺将严格按照协议规定、按期还款,十日内矛盾纠纷得以化解。


远安县法院鸣凤人民法庭自今年3月向专业化法庭转型起,主要办理涉企案件,一个月内像这样的涉企纠纷化解了11起,成效明显。


承办法官张佑和同时也是该庭庭长,他说道:

一个月来,我们通过走访企业、案件审理、案后回访,了解到民营企业的运营不易。作为法官,案件审理是我们的本质工作,同时我们更需要延伸审判职能,更好地服务企业、服务企业家,真心真情真干帮他们,努力打造最为民、最公正、最高效的县域法治化营商环境。

来源:远安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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