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索赔期限两年 伤者是否可以起诉(车辆出险时年检过期,保险拒赔合理吗?)




提问:车辆出险时年检过期,保险拒赔合理吗?


前两天我驾驶车辆与一辆电动车发生事故,造成人员受伤。我第一时间拨打电话报案,并将伤者送到医院,同时也拨打了保险电话进行车险报案。


后续申请理赔时,保险工作人员却告知我因为车辆年检过期,拒赔车险,请问慧培哥这样的拒赔合理吗?


慧培哥回答:


车辆年检是国家对机动车实施强制安全检测,目的是保证机动车质量符合安全技术要求,防止机动车存在安全隐患,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判断车辆出险后车险因年检过期拒赔是否合理需要分2种情况来看:


一与保险事故的发生没有因果关系


如果行为人驾驶的车辆未年检与保险事故的发生没有因果关系的,保险公司不能以事故车辆未年检而拒绝理赔。


二与保险事故的发生有因果关系


如果行为人驾驶的车辆未年检与保险事故的发生有因果关系的,保险公司是可以拒赔,不承担赔偿责任的。


三案例解析


在过往的车险理赔纠纷案例中,有不少车主因年检过期而遭遇保险公司拒赔,不得已和保险公司打官司,诉讼结果有保险公司赢了的,也有车主顺利获得赔偿的。


我们来看两个极具代表性的案例:


1、某批发部员工李某驾驶批发部的箱式货车时与其他车辆碰撞,造成李某死亡及车损交通事故,随后批发部向保险公司索赔车上人员责任险时,保险公司以货车未年检拒赔,最后经法院裁定保险公司拒赔合理


原因

交警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中载明:货车司机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检验的作用是及时发现车辆技术性能不符合标准、存在隐患,避免事故发生,可见,本案车辆的检验与事故的发生存有因果关系。


故保险公司车辆未经检验,属免责事项,不应承担赔付责任的抗辩理由,理据充分,法院予以支持。


2、万某驾驶普通货车倒车时,将在工地上行走的陈某撞倒致死。事故发生后,万某向保险公司报险,并向交警部门报案,交警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中认定万某承担本次事故全部责任,后万某向保险公司申请交强险和三者险理赔,遭拒,理由是:车辆未年检。最后经法院裁定保险公司拒赔不合理。


原因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中载明,本次交通事故发生或形成的直接原因是驾车倒车时思想麻痹大意,未察明车后情况,确认车后安全所致。车辆是否进行年检与事故的发生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


因此,保险公司以车辆未年检而拒赔的主张,法院不予支持。


相信大家也能发现,法院判断拒赔是否合理,主要还是看事故的发生原因未按期年检有没有因果关系。如果没有直接关系,则拒赔不合理。如果有直接关系,则拒赔合理。


不过值得关注的是,今年9月,中保协发布了新版的《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


新车险中,无论是机动车损失保险还是第三者责任保险均对免责条款作了删减,不少车险理赔实务中引发争议的免责条款都被删除了。


例如:实习期内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牵引挂车的机动车;驾驶出租机动车或营业机动车无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许可证书等,其中“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机动车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也在免责条款中被删除了。





车险索赔

新版车险自2020年9月19日起开始施行,那也就意味着,如果车主是在这个时间后购买的车险,则不受旧版车险中“机动车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责任免除条款的限制了。


如您遇到的拒赔,是属于不合理拒赔情形,则建议您和保险公司进一步沟通,争取理赔。如保险公司依然拒赔,则建议您采取法律诉讼的形式维护您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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